第六屆讀經教育宣導講師培訓
暨 第一屆~第五屆講師進階培訓 課程簡章
一、宗旨:
德國哲學家雅思爾貝斯認為,西元前800至西元前200年之間,是人類文明的“軸心時代”。在軸心時代裏,各個文明都出現了偉大的精神導師—古希臘有蘇格拉底,古印度有釋迦牟尼,中國有孔子……他們原創性的思想塑造了不同的文化傳統,也一直影響著人類的生活。尤其指出的是:「每當人類社會面臨危機或新的飛躍的時候,我們總是要回過頭去,看看軸心時代的先哲們是怎麼說的。」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當世界發生了無數次翻天覆地的變化之後,為什麼經典還可以永垂不朽?因為無論世事如何詭譎,人間如何顛沛,人性始終如一。經典是符合人性的書籍,故能適用於任何時代、任何地點、任何人群。
所謂「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其實,何必等到一百遍?在平常的讀誦過程中,總會偶爾有
經典是滋養德性與才情的源頭活水,文化教養乃人生必須塗抹的底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從這裏開始,犀利的思維、詩意的靈感、原創性的發明,亦從這裏開始。
「周雖舊邦,其命惟新」,讓我們懷揣一份古聖先賢立心立命的責任與情操,和天地精神相往來,與古今聖賢通氣息,協宇宙規律同節奏,願時代社會更安和!
二、對象暨人數:(需要宣導講師兩人以上的推薦)
宣導講師工作任重道遠,故本培訓計畫採取邀請制。第一屆至第五屆宣導講師推薦之體制內校長、主任、老師優先考慮,其次邀請認同讀經教育且有實際教學或推廣經驗之老師、家長,已經參加過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華山書院)讀經教育師資研習會,領有結業證書之讀經學園或社區讀經班教師為主要邀請對象。另邀請第一屆至第五屆宣導講師約二十名參與進階課程並擔任隊輔,合計約六十名。
三、課程特色:〈課程另行公布〉
在此次培訓活動裡,我們敦請
四、日期:
◎集中培訓:分三次,每次兩天(周六~周日)
103年12月27~28日。104年1月24~25日。104年3月28~29日
◎分區讀書會:於課程結束前由各區隊輔協調成員召開二次,活動照片傳送基金會備查。
五、報到時間:上課日上午8點30分
六、 地點:台中教育大學(台中市民生路140號)求真樓1樓大廳
(位於五權路及民權路口之12層高大樓)
七、執行說明:
主辦單位: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語文教育學系(讀經教育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漢學教育協會
社團法人臺灣讀經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東方人文學術研究基金會
鵝湖雜誌社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指導師長:王財貴(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退休教授)
杜忠誥(名書法家,國立 師範大學退休教授)
楊裕貿(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語教系主任)
王邦雄(國立中央 大學中文系、哲研所教授兼所長、鵝湖月刊社社長)
曾昭旭(華梵 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
林安梧(慈濟 大學宗教系主任,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董事)
彭雅玲(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
周碧香(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
施枝芳(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
高瑋謙(國立 台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董事)
劉子萑(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宣導講師北區區長)
張麗華(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宣導講師北區副區長,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董事)
陳建利(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宣導講師中區副區長)
宋育錚(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宣導講師南區副區長)
工作人員:許濠庭(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執行長)
周嘉勳(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組長)
李應建(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專員)
許芳绮(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專員)
林潔鈴(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專員)
八、課程內容與授課方式:
課程內容以
授課方式以
九、費用:
為積極推廣讀經教育,本次課程六天。
第六屆新生宣導講師需支付材料費及餐費$3,000元。
第一屆至第五屆宣導講師需支付350元/天;另交通、停車、住宿等費用請自付。
(若需要住宿中教大國際會館,請於報名時註明,因名額有限依預約先後依序安排房間。)
十、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日期:103年12月10日
欲參加者請填具「讀經教育宣導講師培訓報名表」如附表,以及完成劃撥轉帳費用
並於103/12/10前電郵qqdujin@gmail.com電話(02-29455232)。
劃撥帳號:19974757 財團法人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轉帳帳號:華南銀行 (代號008) 164100121886
完成劃撥或轉帳,請將收據註明姓名及聯絡電話,傳真或MAIL提供核對
電郵qqdujin@gmail.com傳真電話(02-29449589)
另住宿費用大約為$1000 /每人,住宿費用依照實際入住房型定價於報到當日收取
十一、修業暨授證:
1、全程參與通過試講合格者,由基金會發給「讀經教育宣導講師」結業證書;
缺課者得以下屆補課(依缺課天數計算)。
2、宣講六場次以上,並檢附演講場次時間、地點、人數及照片等檔案,Email基金會,經審核通過,由
3、宣講場次及人數認定標準:(需符合其中1項)
(1) 6場次,其中2場次聽講人數,各逾20人以上。
(2) 6場次以上,聽講總人數累計逾100人以上。
十二、讀經宣導講師之責任與義務:
(1)主動舉辦讀經教育宣導活動。
(2)接受基金會請託或社會各界邀請,前往宣導。
(3)宣導方式有:演講、座談、教學示範等。
(4)由邀請單位供給演講費或車馬費。如邀請單位無經費預算,則請免費義務宣導。
附註:為尊重授課講師及維護上課品質,本次課程請勿攜帶小孩一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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