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

九年一貫課程之國民中學三年級程規劃實務

九年一貫課程之國民學三年級程規劃實務
王前龍


國民中學三年級將於九十三學年度實施新課程,但是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以下簡稱《暫行綱要》)規劃課程時,在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的分配、現有師資與人力的分配、彈性學習節數的規劃等方面,將對各學習領域的教師造成程度不等的衝擊。以下對照既有的經驗,提出學校常態下的基本工作架構供各校參考,期待教師能以此為基礎,回歸教育的本質與課程綱要的規定,以超越有關九年一貫課程各種疑慮,肯定自己的專業,海闊天空的施展教育理念,落實課程改革的理想。



一、因應期程以及課程計畫的內容


《暫行綱要》中規定:「各校應於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將整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送所轄縣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後,方能實施」(教育部,民90,頁14)。但由於各校人事大約要到八月初方能底定,而且填報「整年度」的課程計畫有實務上的困難,從九十學年度國小實施的經驗來看,開學前一個月填報上學期的學校總體課程計畫即可。因此,九十三學年度即將擔任國三各學習領域教學的教師,可將目標定在93年6月30日學期結束前,完成93學年度上學期的「總體課程計畫」,並參考表1中之因應期程逐步推動。由於屆時國中實施新課程已有兩年經驗,應該不致有太大問題。

表1 國民中學92學年度下學期因應九年一貫課程之準備期程









































因應日期工作項目
93.2.15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與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對於三年級的節數分配與師資配置做成初步決定
93.3.1了解各版本教科書之內容
93.3.15各領域課程小組召開會議,開始起草各學習領域課計畫
93.5.1各領域課程計劃送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93.6.20各領域課程計劃修訂完成
93.6.30學校課程計彙整完成
93.8.1課程發展委員會與校務會通骨學校課程計畫
93.9.1學校課程計畫函送教育備查

 依據《暫行綱要》的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依學習領域為單位提出」(教育部,民90,頁14),因此,函報縣政府備查的學校課程計畫基本上應包括以下表2中的項目。


表2 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總體課程計畫應包含內容示例    








          XX國民中學九十三學年度三年級總體課程計畫目次
          一、各學習領域授課節數分配表
          二、各學習領域課程計劃
                  (一)語言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二)數學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三)社會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四)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五)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六)健康與體育言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七)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三、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

 


二、各領域節數分配以及師資人力配置


各校可先將《暫行綱要》中有關教學節數所佔百分比的規定,配合現行各科教學節數與既有師資,轉換為節數分配表,俾能使教師們能夠轉移現有教學經驗,而且在清礎明確的架構下編擬九十三學年度國中三年級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暫行綱要》中規定國中三年級的「總學習節數」為35-37節,其中「領域學習節數」為30節,「彈性學習節數」為5-7節(教育部,民89)。語文領域依規定佔20%-30%,亦即6至9節;其他學習領域各佔10%-15%,亦即3至4.5節,取其整數為3-4節。以下對照現行課程的情形,對於國中三年級各學習領域的每週節數分配與師資人力配置的建議如下:


(一)語文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中三年級國文科每週5節、英語科每週2節(其中1節為教師實施個別差異教學時間)(教育部,民83);建議未來語文領域基本上可規劃每週9節,其中國文5節、英語3節、「本國語文選修--鄉土語言」1節。其中,過去「英語」每週2節,未來可排3節,以加強英語教育,惟各校應加強現有師資與人力不足之處。其次,「鄉土語言」雖是「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但基於社會上有此需求,一般學校應會開設,各校亦應及早安排授課師資。依據《暫行綱要》中有關「彈性學習節數」可開設「選修課程」的規定,以及選修時數仍受各領域上限之規範,「鄉土語言」應同時屬於彈性學習節數以及語文學習領域。

(二)數學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三數學科每週授課4節(其中2節為實施個別差異教學時間),因此,數學學習領域可取節數之上限而規劃每週4節。

(三)社會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三歷史、地理、公民與道德等三科每週各2節,共6節,但在前述社會領域每週3-4節的規定下,可能未來只有4節的規劃空間。在每週將有可能縮減2節的情況下,社會領域的教師應及早加強第二專長以資因應,例如:加強鄉土語言、健康、綜合活動等的教學專業。
其次,未來的社會學習領域教材的編輯應是採取統整的形式,亦即,在一冊教材中整合原有歷史、地理、公民的內涵,且以每週4節課的份量來編輯,因而,師資的安排以同一教師教授同一班級的社會課程較為合理可行。各教師若及早充實非本科的專業知能,加強聯絡教學、相互補強,應足以因應新的課程結構,落實課程統整的精神。此一整合方式頗類似於過去物理科、化學科整合為「理化科」的過程。

(四)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三理化科每週4節(其中2節為實施個別差異教學時間),而原家政與生活科技科之「生活科技」每週1節,兩者共5節,但未來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的上限可能只有每週4節課。由於未來的教材亦將以統整的型式呈現,建議以一位教師擔任同一班級的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較為合理可行。目前生活科技科教師應及早因應此一變革,加強擔任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的能力。

(五)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中二年級體育科每週各有2節,但並無授健康教育科,因而未來健康與體育領域可以節數比例之下限來規劃每週3節。由於健康、體育之學習內容特性差異較大,宜由各科之教師每週分別教授1、2節,再加強彼此間的聯絡教學。但須注意的是,現有健康教育科教師人數可能不足因應九十二學年度起國三亦教授「健康」的師資需求,各校需及早培訓或聘任適當師資。

(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國三音樂科與美術科每週各有1節,共2節,因此,未來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可考慮以節數比例之上限來規劃每週4節,加強學生情意的陶冶。由音樂專長之教師每週教授「音樂」2節,美術專長之教師每週教授「視覺藝術」2節,同時加強彼此聯絡教學,並透過期末展演等方式適時融入「表演藝術」的教學。惟各校每週應排3節或4節,需視實際需求與現有師資而定。

(七)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暫行綱要》中規定本領域包含現行的輔導活動、童軍活動、團體活動等在內(教育部,民89,頁234),且規定本領域指定單元中的「家庭生活」(即家政實習)不少於學校領域總教學時間之1.25%(教育部,民89,頁237)。83年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童軍教育科、輔導活動科以及家政與生活科技之「家政」每週各1節,共3節,未來可配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安排每週3節。未來的綜合活動教材將會融合現有輔導活動、童軍活動、家政的內涵,展現出統整的風貌。但是若為使原有教師發揮專長,在師資的安排上可採取循環教學的方式,例如每隔三週連排三節,使每次上課能有更完整而深入的學習。
原有每週2節之團體活動科(含班會及社團活動各1節),宜另行規畫於「彈性學習節數」中。

(八)彈性學習節數
《暫行綱要》中規定,「彈性學習節數」可由學校自行規畫辦理全校性和全年級活動、執行依學校特色所設計的課程或活動、安排學習領域選修節數、實施補救教學、進行班級輔導或學生自我學習等活動(教育部,民89,頁14)。未來國民中學三年級「彈性學習節數」應有5-7節,若延續現有每週上課5天,每天上課7節,總共35節的情況,未來每週除了30節的「領域學習節數」之外,實際上尚有5節「彈性學習節數」的時間。

其中,除了前述鄉土語言選修1節之外,星期五下午可全校統一規劃社團活動1-2節、班級輔導1節(轉換過去的班會),以上共已佔去4節。所餘1-2節課的時間,除了可安排其他領域的選修課程外,亦可考慮延續行之有年的「電腦」課程,以充分應用現有設備與師資,加強學生資訊素養,使能有效融入各領域的教學,且符合家長期望與學生需求,又可發揮學校特色。惟以上社團活動、班級輔導等課程應隨時搭配運動會等「全校性活動」及校外教學等「全年級活動」,進行彈性規劃。

近兩年來學者皆稱頌「彈性學習節數」可提供學校因地制宜彈性安排授課節數或進行「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使教師有更多的自主空間(高新建,民88;蔡清田,民90),然教師務必從整體觀點來掌握「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精神,它並非全有或全無的現象,而是各層級的課程發展的互動協調(張嘉育,民87; Kennedy, 1992),而且它原本便包含教材的選用、調整、創造等各個層面(Marsh et al., 1990;Eggleston, 1979),亦即,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早就存在於教學之中,各領域的教師皆應秉持一貫的教育專業,依據教育原理,結合學生生活經驗,因地制宜地調整教材,設計有意義的教學活動,以達成教育理想,而不應侷限於「彈性學習節數」的規畫。而且,就實務而言,「彈性學習節數」原本便應基於學校與學生實際需求進行規畫。
以上國民中學三年級七大學習領域以及彈性學習節數的每週教學節數轉換為節數分配表如下表3:


表3 九年一貫課程國民中學三年級各學習領域授課節數分配表示例













































































 
國            文國            文國            文國            文國            文
數            學數            學數            學數            學綜 合 活 動
自然與生活科            技自然與生活科            技自然與生活科            技自然與生活科            技綜 合 活 動
社            會社            會社            會社            會綜 合 活 動

午休


     
英            語英            語英            語彈性學習(鄉土語言選修)彈性學習(社團活動)
藝術與人文藝術與人文藝術與人文藝術與人文彈性學習(社團活動)
健康與體育健康與體育健康與體育彈性學習(電腦選修)彈性學習(班級輔導)

以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所規定國中三年級七大學習領域與彈性學習節數的每週教學節數與83年課程標準各科的每週教學節數,對照如下表4:

表4 九年一貫課程與83年課程標準國中三年級各學習領域教學節數對照表























































學習領域九年一貫課程綱要83年程標準
語                        文國語文4、英語3 鄉土語言選修國文5、英語1+(1)
數                        學4數學2+(2)
社                        會4歷史2、地理2、公民與道德2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4理化2+(2)、生活科技1
健  康  與   體  育3健康0、體育2
藝  術  與   人  文4音樂1、美術1
綜  合   活   動3童軍教育1、輔導活動1、家政1
彈性學習節數(鄉土語言除外)可含:社團活動 2、班級輔導1、選修1 、資訊教育1週會1、社團活動1、班會1、選修1-2
合計3530+(5)~33+(5)

三、結語


國中教師們若能從《暫行綱要》的內容,整體掌握九年一貫課程的理念與實務,有效轉移現有工作經驗,便可減少不必要的摸索與疑慮,並能以最符合學校常態的方法,編擬完成學校課程計畫。由於學習內容的特性,各學習領域師資人力的配置將可能有所變革,其變動程度由小至大依序為:首先,國文、英文、數學等領域教師的教學時數與工作型態應無太大影響;其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等領域的教師可能仍依專長分科教學,但須加強彼此聯繫;第三,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等領域的教師可能須改變分科教學的方式,而主要由一位教師負責一班的教學,其中社會領域教師宜及早因應教學節數縮減所帶來的衝擊;最後,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教師可能須依專長而採取隔週連排,進行循環教學。


對於上述建議,教師們宜同時廣義地從「均衡」的觀點來理解「統整」的涵義,亦即,國民教育原本就應透過七大領域的均衡學習,方能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中「全人教育」的理念(王前龍,民90);而且綱要中規定:「學習領域之實施以統整、協同教學為原則」(教育部,民89,頁9),既然是「原則」,實在不必執著於國文、英文必須統整或是藝術與人文非由同一教師擔任教學不可等無謂的爭執。教師們真正應該慎思的是:如何合理規劃課程,使每位教師儘早各就其位,才能發揮專業與創意來改進教學,讓我們孩子學得更好、更有意義?期盼本文能化解國中教師心中疑慮,重拾專業自信心,共同達成課程改革的理想。



參考書目


王前龍(民90)。九年一貫課程的理念。載於教育部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主編:九年一貫SMART,頁。臺北:編者。
高新建(民88)。營造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有利情境。教師天地,101,25-31。
教育部編印(民83)。國民中課程標準。臺北:編者。
教育部編印(民89)。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臺北:編者。
張嘉育(民88)。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臺北市:師大書苑。
蔡清田(民90)。影響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主要因素。載於中華民國教材研究發展學會主編,兩岸三地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33-154。臺北:編者。
Eggleston, J. (1980).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 Britain. London: RKP.
Kennedy, K. J. (1992).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s a policy option for the 1990s: An Australian perspective. Journal of Curriculum & Supervision, 7(2), 180-196.
Marsh, C., Day, C., Hannay, L., & McCutcheon. (1990). Reconceptualizing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New York: Fal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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