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各縣市自學實施辦法與相關法令

各縣市自學實施辦法與相關法令


基隆市


基隆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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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202)基隆市義一路1號


連絡電話:02-243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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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4/15前向本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基隆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90年7月11日  90基府教學字060339號函發布


               95年3月14日第1204次市務會議通過95年3月20日


 基府教學貳字第0950030386號函發布


第1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依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條第4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實驗教育,係指本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學校教育以外,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3條 設籍基隆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不分年級,均得申請參與實驗教育。


 


第4條 國民教育適齡學生之家長︵對象限於其子女︶、非營利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學術研究機構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應依實驗教育之目的,擬訂計畫書於辦理之學年度當年4月15日前,向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提出申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機構、團體或個人)。


二、實驗教育計畫之名稱。


三、實驗教育之目的及其方式。


四、實驗教育之地點。


五、實驗教育之對象。


六、實驗教育之期程(以學年計)。


七、實驗教育之內容: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八、師資。


九、教學資源。


十、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預期成效。


十二、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第5條  (刪除)


附件一基隆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流程表


 


台北市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 http://163.21.249.218/web/edu2/2-2/p2-2.asp


e-mail:guoguo@tpedu.tcg.gov.tw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連絡電話: 02-2725-6365(國中)


          02-2725-6373
(國小)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三月中旬前向本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特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依國民教育法第一條及第七條規定之精神,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設籍臺北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不分年級,均得申請參與實驗教育。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應依實驗教育之目的,擬定計畫書於辦理學年度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95:3月中旬),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提出申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機構、團體或個人)。

二  實驗計畫之名稱。

三  實驗教育之目的及其方式。

四  實驗教育之對象。

五  實驗教育之期程(以學年計)。

六  實驗教育之內容(含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七  師資。

八  教學資源。

九  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  預期成效。

十一 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教育局應於受理前項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為准否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教育局許可前項申請時,得附附款。 


第五條  教育局應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負責實驗教育之審核、諮詢及申訴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對於實驗教育內容不服者,得向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六條  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除教育局局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外,其餘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  教育局代表四人,由教育局指定之。

二  專家、學者代表二人,由教育局聘任之。

三  校長代表二人,由教育局聘任之。

四  教師代表二人,由本市教師團體推派之。

五  家長代表二人,由教育局聘任或由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推派之。

六  民間教育團體或機構代表二人,由本市教育團體推派之。

  前項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期滿或因故出缺時,得依前項規定聘兼之,任期中出缺者,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審議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第七條  審議委員會處理審核與申訴事宜,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者過半數議決之。開會時,得邀請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

除前項規定外,審議委員會之審議程序,由教育局另定之。


第八條  審議委員會審核第四條之計畫書時,應考量下列因素:

一 申請人組織(人格)與財務結構之健全性及其專業能力。

二 實驗計畫內容之合理性與可行性及預期成效達成之可能性。

三 實驗計畫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九條  實驗教育經審核通過後,教育局應指定學校辦理學生學籍相關事宜。


第十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照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評量成績及格者,頒發畢(修)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實驗教育,應徵得實驗對象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對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資料應予以保密,並避免危及其身心健康。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如有違反實驗規範,得中止其參與;其因故無法繼續參與者,應返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第十二條  實驗教育之教育工作者得由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之專長者擔任之,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


第十三條  教育局應於不影響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正常運作原則下,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之資源。


第十四條  教育局對於實驗教育之實施,應成立輔導小組予以輔導與評鑑。

  辦理實驗者應於每一學年度及實驗計畫結束時,提出成果報告,報教育局核備。

  辦理實驗教育者有辦理不善,違反實驗教育精神、理念、目標,或有不法情事者,教育局得提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限期改善或廢止舉辦實驗教育之許可,命停止實驗計畫。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一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規定及相關表單


台北縣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tpc.edu.tw


e-mail:al6132@tpc.edu.tw


住址:(220)板橋市府中路32號


連絡電話:02-2960-3456*2601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五月底前向縣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法規名稱: 臺北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以下簡稱實驗教育) ,係指學校教育

以外,依本法第一條及第七條規定,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

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 3 條

受實驗教育者,以設籍臺北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應受國

民教育之國民為限。

第 4 條

辦理實驗教育者,以前條國民之父母、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之財團法人、

學術研究機構為限。

前項辦理實驗教育之法人或機構,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九十人。

第 5 條

實驗教育之實施,應經臺北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之核准。

第 6 條

實驗教育之教學者,得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

第 7 條

辦理實驗教育為第三條規定國民之父母者,應以自行擔任至少二分之一授

課科目之教學工作,且以在家教學為適當者為限;其申請應於每年四月底

前,檢具申請書、計畫書,載明及附具下列事項、文件,向本府提出:

一 理由及教育方式。

二 教學人員。

三 計畫時程。

四 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五 教學資源。

六 預期成效。

七 協同教學契約書。

第 8 條

辦理實驗教育為第四條第一項之法人或機構者,其申請應檢具申請書、計

畫書,載明及附具下列事項、文件,向本府提出:

一 申請人。

二 實驗計畫之名稱、理念、方式、期程及內容 (含學習領域、師資、教

材教法、學習評量) 。

三 學生名冊。

四 教學資源及設備。

五 預期成效。

六 財務規劃。

七 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八 學生之父母同意書。

前項第四款之教學資源及設備之內容及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第 9 條

本府應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負責實驗教

育實施之審議、諮詢及評鑑。

第 10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餘

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派 (聘) 兼之:

一 教育局代表二人。

二 學者專家代表二人。

三 校長代表三人。

四 教師代表二人,由教師組織推派。

五 家長代表三人。

六 社會人士代表二人。

本會成員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連派 (聘) 得連任。

第 11 條

第七條、第八條申請案件之核准,應經本會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委員

過半數之同意。

為利前項之審議,應由主任委員指派三人以上之委員詳閱申請文件並邀請

申請人陳述意見後,斟酌學生學習權之保障與選擇之自由、計畫之可行性

與必要性等,提出初審意見,供審議之準備。

本府為第一項之核准,得為廢止權之保留。

第 12 條

本府對於核准辦理實驗教育者,應提供諮詢,並定期予以輔導及評鑑;評

鑑結果列為准駁續辦之依據。

辦理實驗教育經評鑑績效優良,其申請續辦者,得免附第七條或第八條第

一項之計畫書。

第一項之輔導及評鑑方式,由本府另定之。

第 13 條

經核准受實驗教育之學生,其學習之評量,應依核准所定之評量方式實施

;其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

受實驗教育之學生,依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評量者,頒發畢(修)

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第 14 條

實驗教育之實施,未依核准計畫辦理、學生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宜繼續實

施之情事者,本府得依第十一條之程序終止之,並依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

辦理。

第 15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溯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桃園縣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tyc.edu.tw/boe/


e-mail:ally1943@ms.tyc.edu.tw


地址:(330)桃園市縣府路1號


聯絡電話:(03)332-2101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8/1─8/6向戶籍所在學區國中、小學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請「在家自行教育」要點


 


一、目的: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追求教育現代化、民主化、多元化之方向,提供父母教育選擇


權的理念,辦理另類教育型態,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以達因材施教目的,特訂定


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就讀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童。


三、辦理期限:每一學年度為一申請辦理期限,期滿後視其成效予以評估是否繼續辦理。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每學年度八月一日至八月六日止。


   (二)申請辦法:


        
1.由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學區國民中、小學提出申請(附件一)。


        
2.繳交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應依據八二年課程標準)擬定之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附件二)。


        
3.申請在家自行教育時間:每次以一學年度為限。


五、審查程序:


   (一)審查日期:每學年度八月十一日前。


   (二)審查單位: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成審查小組五至十三人(由學習領域代表、


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組成或教育學者組成),審查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


   (三)審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面談或實地訪談。


   (四)審查內容:含教學計畫書及申請表。


   (五)審查結果:於每學年度八月十五日前,備文送本府教育局核備後由學校以書面正式通知申請者。


六、教育銜接方式及原則:


   (一)每週至少返校參加學生團體學習課程七節次,課程內容由申請人與學校協調為原則;可提出替代方案(如附件三)併同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中送審,通過後實施。


   (二)申請人得隨時提出終止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但若訪視小組評估有立即終止在家自行教育之必要時,該生應隨即返校就讀。


七、教育經費負擔:


   
在家自行教育期間所需經費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八、輔導與評鑑:


   (一)本府將聘請學者專家會同學校教育人員於辦理期間不定時前往訪視,評估學生身心發展狀況,並作成完整紀錄,供終止或評估辦理情形之依據。


   (二)學校原班級任導師應定期實施家庭訪視(每學期一次以上),並做紀錄,作為輔導該生之參考。


   (三)每週返校七節團體學習採行替代方案之學生,其團體學習活動時申請人應隨行並紀錄學習狀況,提供導師及訪視小組參考。


   (四)申請人應對學生學習狀況做成紀錄,併同學習成果,於學校定期評量日期提供原班級導師參考。


   (五)學校對學生在家自行教育期間之各項紀錄資料應建立個案檔案資料妥善保存。


九、辦理成果評鑑:


   
本府組成評鑑小組進行本案辦理績效之評估,以作為改進與是否續辦之參考。


十、相關規定:


   (一)辦理結束後,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之學生應立即回校接受學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返校就讀。


 


(二)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之學生以需參加學校舉辦之定期評量為原則,並由申請人與學校協商學期成績採計方式;若選擇未到校參與定期評量之學生,由申請人承擔其成績評量事宜;學校若需開立成績證明時,應加註成績評量模式說明。


  (三)申請在家自行教育期間,申請人對於學生各學習領域與日常生活表現之發展應負完全責任,並提供學生良好之教育環境。


   (四)申請在家自行教育期間,該生之安全問題,由申請人全權負責。


  (五)家長應配合學校之規定,如健康檢查、學校舉辦之全校活動等務必參加。


  (六)家長在學期末應視學生整體情況提出一學期,各領域學習及日常生活表現之相關報告(附件四)。在家自行教育學生學習成效不佳時,應終止在家自行教育,並依強迫入學條例強迫入學。


   (七)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不可跨學區,應限制在學區內;但對於自由學區之學校應


尊重老師有拒絕申請之權利。


   (八)申請在家自行教育學生,不得藉故前往國內外機構求學。


  (九)學校編班時,班級學生數仍應包括在家自行教育學生,不得另以學生遞補其缺額。


 (十)由家長檢送申請資料(申請書及教學計畫書乙式五份)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初審通過後備文函送本府教育局,由專家、學者進行複審。


新竹市


新竹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hceb.edu.tw


e-mail:05157@ems.hccg.gov.tw


地址:(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連絡電話:(03)52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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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6/1至8/10向戶籍所在學區國中、小學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新竹市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在家自行教育實驗計畫


93.7.13府教學字第0930078598號函


 


一、目的:為因應二十一世紀追求教育現代化、教育民主化、多元化之方向,並保障學生學習權及父母教育權的理念。


二、理念:


(一)體察社會需求,掌握社會脈動,提供多元化教育選擇機會。


(二)提供家長達成教育理想之目標,使孩童獲得不同學習材料之機會,增進教育品質。


(三)評估透過父母、成長團體與學校等相互配合之教學活動,對孩童產生之影響。


(四)評估在家自行教育實施方式之可行性、課程連貫性與人格發展之適合性。


三、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之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


四、施教地點:以設籍本市之「家」為主,惟可依課程內容實施校外教學。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每年六月一日至八月十日止(98年:6/1-8/10)。


(二)申請方式:


1.於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辦理註冊、報到手續。


2.由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親自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3.申請者應檢附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該計畫以學生學習之需要,依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標準大綱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為實施原則,內容應包括:


(1)在家自行教育之理念。


(2)施教地點(含校外教學地點)。


(3)教學及諮詢人員(含資歷)。


(4)課程內容(活動項目、學習領域、教材、教法)。


(5)教學進度。


(6)教學資源。


(7)評量方式


(8)預期成效等。


4.經學校初審並彙整後,於八月十五日前送本府召開審議小組會議審查。


六、審查程序:


(一)審查日期:每年八月二十五日前。


(二)審查單位:由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組成在家自行教育審議小組,審查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小組成員包括:


1.本府代表二人


2.學者專家二人


3.學校代表二人


4.家長三人


5.社會人士四人


以上人員由市長聘(派)任之,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


(三)為利計畫之審議,審議小組審查會議得視需要邀請申請人陳述意見後,斟酌學生學習權之保障與選擇之自由、計畫之可行性與必要性等,作為核准與否之依據。


(四)教學計畫經審查需予改善者,申請人應依審查意見於期限內修正。


(五)審查結果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布。


七、教學評量方式及成績計算:


(一)國小:


1.平時依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中所訂之方式進行評量。


2.學校期中及期未(或月考),學童是否返校進行定期評量及其成績計算,由申請人與學校共同商定。


3.期中及期末成績若由家長自行計算時,申請人應於學期結束前將各科成績送該班導師登錄。


(二)國中:


1.學童應參加學校舉辦之定期評量,其成績以評量成績計算。


2.依本市國中學籍管理要點及國中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各校於成績單加蓋「在家自行教育」字樣。


八、教育銜接方式及原則:


(一)學生宜每週至少返校乙次參加團體學習課程(如音樂、美勞、體育等課程),或於教學計畫中設計適當之群育課程予以施教。


(二)若於教學計畫進行中發生足以危害學生權益之事實,在家教育審議小組得要求改善或終止。


(三)學生得參與校內及校際各項比賽及活動(如科學展覽、潔牙比賽、中小學聯合運動會、音樂比賽等)。


以上各項由申請人與學校共同商訂。


九、教育經費:


(一)在家自行教育所需經費由家長自行負擔。


(二)在家自行教育學生得與在校生共同使用學校設備與設施。


(三)在家自行教育學生應繳交之代辦費包括班級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兒童讀物費、齲齒防治費、學生活動費等。


十、輔導措施:


(一)學校與申請人對於學生之各項資料(如定期考查成績、輔導資料、身心發展資料)應妥善保存。


(二)學校應每學期二次與在家自行教育學童聯繫及進行輔導,並紀錄輔導情形,送本府審議小組參考。


十一、評鑑方式:


(一)不定期訪視:本府得聘請學者專家會同學校教育人員不定時前往訪視,評估學生身心發展與學習狀況,並作成紀錄,成效不佳者,得要求改善。


(二)成果觀摩展:於每學年度期末舉辦。


十二、教學計畫變更或終止


(一)變更


學期中因故改變教學計畫超過一個月時,應於活動前檢具「異動申請表」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後報本府備查。


(二)終止


1.經查無實際居住事實者,終止在家自行教育計畫之實施,並返校就讀。


2.為符誠信原則,申請人未依核准計畫辦理或有其他不宜繼續實施之情事者,本府得依程序終止之,並依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辦理。


3.如申請人認為學生適應不良,得隨時終止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並返校就讀。


十三、計畫終止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填具在家自行教育終止申請表向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校將申請表函報本府辦理。


十四、轉學之處理


學生於學期中轉學時,原設籍學校應依下列情況為必要之處理:


(一)轉入學校仍為本府所屬學校時,由原設籍學校函報本府備查。


(二)轉入學校非屬本府所屬學校時,該生於辦理轉學手續時,應同時填具「終止申請表」送學校函報本府備查。


十五、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之家長(監護人)對於學生身心健全發展應負完全之責任,並應提供學生良好之教育環境。


 


新竹縣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eb1.nc.hcc.edu.tw/eduide


e-mail:hs3828@nc.hcc.edu.tw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連絡電話:(03)551-8101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六月底前向縣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新竹縣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92.10.07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依國民教育法第一條及第七條之規定,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本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應依教育之需要擬定計畫書,於每年六月底前,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申請辦理。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機關、團體或個人)。


二、名稱。


三、理念與目標。


四、對象:國民教育適齡學生。


五、辦理期程(以一學年為原則)。


六、學生學習準備度之評估(含身心狀況、學習能力基礎、遭遇之困難等評估)


七、課程與教學(以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為實施原則:含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八、師資。


九、教學資源。


十、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    預期成效。


第五條      實驗教育計畫書由設籍學校及國教輔導團進行初審,並由「新竹縣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經縣府核定後實施。


第六條      實驗教育計畫書之審議,應由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教育審議委員會開會時應邀請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說明及提供意見。


第七條      接受實驗教育之學生應參加學校舉辦之重要活動,以培養群性與同儕互動,亦應參加學校舉辦之定期考查,或配合學校定期考查時間提出自行評量成績,設籍學校之任課教師得檢視學生之學習檔案,並以多元之評量方式作為學習評量參考依據。


第八條      實驗教育之實施,教育局應組輔導小組予以輔導與評鑑。對於辦理不善或違反實驗教育精神、理念與目標或有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後,提經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限期改善或終止其實驗教育計畫。


第九條      經審核通過之實驗教育,申請人應至其學區所在學校辦理學生學籍事宜,該校依申請者之評量結果頒發修(畢)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第十條      申請人應依實際教學需要聘請相關專長者擔任教學,並聘請教育專業人士擔任教學諮詢工作。


第十一條    教育局應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經徵詢同意之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之資源。


第十二條    執行及協助實驗教育推動之相關人員,視其執行成效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苗栗縣


苗栗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mlc.edu.tw/mlc/


e-mail:yuhsuan@webmail.mlc.edu.tw


地址: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連絡電話:037-325-217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7/1~7/10向縣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苗栗縣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本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義務教育適齡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係指學校以外之實驗課程、非固定


校區、或其他方法所實施之教育。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第四條  辦理非學校型態教育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得依教育之需要於實驗計畫開始一個月前,檢具計畫書,向苗票縣政府〔以下稱本府〕提出申請辦理,一期實驗教育計畫時程以不超過六個月為限。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個人或團體〕


   二   計畫名稱


   三   理念〔含教育目標〕


   四   實驗對象與人勢


   五   計劃時程


   六   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長:短程學習進度表、師資、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七   教學資源〈含學習環境、空間、設備〉


   八   經費來源〈含經費需求、收費方式〉


   九   預期成效


第五條  有關申請案件之審核與評鑑,本府應成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會,負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核、輔導、評鑑及諮詢事宜。        ,


第六條  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由教育局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皆為無給職,外聘委員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委員十一人以任務編組方式組成,成員如下:


   一.  教育局代表二人,由本府指定之。


   二.  專家、學者代表三人,由本府聘任之。


   三.  校長代表二人,由本府聘任之。


   四.  學校代表二人,由原設籍學校推派之。


   五.  家長代表一人,由本府聘任之。


第七條  有關申請案件之審核與評鑑,應曲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出席者過半數議決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得邀請申請人列席審核及評鑑會議。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應對未通過之案件附具體理由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本府教育局業務課、督學對申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應定期及不定期予以考核輔導,考核評鑑之結果,應列為下一期申請實驗教育之參考。若於計劃進行之中發生足以危害學生權益之事實,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經議決得取消其實驗教育,學生應返回原設籍學校上課。


第八條  經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應設學籍於原學區學校,且學生每週至少返校乙次,參加學生團體學習課程,原設籍學校得依參與學習活動及所提評量結果,核發畢業證書。


第九條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師生、家長如需使用縣內公立學校資源,得商請學校提供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所需經費由學生家長自行負擔。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台中市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tceb.edu.tw


e-mail:wenyi451@tccg.gov.tw


地址:403-台中市民權路99號


聯絡電話:04-2220-2607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四月底前向市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臺中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府行法字第一八○八七九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府行法字第09101038851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依國民教育法第一條及第七條之規定,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不固定校區或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臺中市,並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不限年級。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應擬定計畫書,於辦理年度之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九十五年四月底前),向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申請辦理。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

    二、實驗教育機構名稱。

    三、理念與目標。

    四、對象。

    五、辦理期程(以學年計)。

    六、課程與教學(含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七、師資。

    八、實驗教育機構地址及位置略圖。

    九、教學資源。

    十、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預期成效。

    實驗教育機構經核准籌設後,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載事項,經本府核定後始能變更。

第五條 本府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其職掌如下:

    一、審核實驗教育案件。

    二、受理實驗教育申訴案件。

    三、對於實驗教育有關事項提供諮詢。

第六條 審查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副市長及教育局長為當然委員,由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教育局長擔任副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一、專家、學者四人。

    二、校長二人。

    三、教師人二人。

    四、教育團體三人。

    前項委員任期二年,得連任。期滿或因故出缺時,得依前項規定聘(派)兼之,任期中出缺者,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第七條 實驗教育案件經核准籌設後,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報本府核定:

    一、擬敦聘之教職員名冊(含學經歷證明、身分證影本)。

    二、實驗教育實施場所、建築物合法使用權證明書。

第八條 經審核通過之實驗教育,其學生之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

第九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照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該實驗機構評量成績及格者,頒發畢(修)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第十條 審查委員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者過半數議決之。

     審查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或家長,對於實驗教育內容不服者,得向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訴,審查委員會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附款或中止其教育實驗計畫。

第十一條 實驗教育機構之教育工作者,得依實際教學需要由具有相關專長人士擔任之,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但不得聘請現任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兼課。

第十二條 本府對於實驗教育之實施,應成立輔導小組予以輔導與評鑑。


實驗教育機構應於每一學年度及實驗計畫結束時,提出成果報告,報本府備查。


實驗教育機構如有辦理不善、違反實驗教育理念與目標、違反本辦法或有其他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本府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附款或中止其實驗教育計畫。

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機構經審核中止者,原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應依強迫入學條例返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台中縣


台中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tcc.edu.tw/main


e-mail:taipinpig@gmail.com


地址:(420)豐原市陽明街36號


聯絡電話:(04)-2526-3100*3941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4/1─4/15向戶籍所在學校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臺中縣非學校型態之國民教育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臺中縣(以下簡稱本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義務適齡學生。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指學校以外以實驗課程、非固定校區,或其他方法實施之教育。



第四條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團體或個人,得依需要,於每年四月底(95 年:4/1-4/15)前,檢具計畫書,向臺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教育局提出申請。計畫書之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

二 名稱。

三 理念。

四 對象。

五 計畫時程。

六 課程內容、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評量。

七 教學資源。

八 經費來源。

九預期成效。



第五條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審核、輔導、評鑑及諮詢事宜,由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六條 申請案件之審核、評鑑,應經審議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以出席委員過半數決之,並應邀請申請人列席審核、評鑑會議。

審議委員會對未通過之案件,應附具體理由並定期通知補件。審議委員會對申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個人及團體,應定期、不定期考核評鑑及輔導。其考核輔導辦法由本府另訂之。考核評鑑不佳者應予輔導,經輔導仍不佳者,撤銷其資格。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個人及團體,如於計畫進行中發生足以危害學生權益之事實,經審議委員會決議,得撤銷其資格。



第七條經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團體或個人,其學生之學籍由本府教育局指定依附於實驗教育位置所在之公立中學或小學。

關於前項之團體或個人之評量方式,以團體名義申請者,由團體自行評量;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於計畫結束或畢業前,參加被依附學籍之學校之評量。畢業證書由被依附學籍之學校核發。



第八條 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團體或個人,得依實際需求聘任教育工作者,其資格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從事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工作,具合格教師資格並經核備有案者,其任教年資應予採認,

但兼任教師年資不予採認。



第九條 本府教育局應協助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師生、家長使用縣內公立學校教育設施。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南投縣


南投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ntct.edu.tw/


 e-mail:chenwei542@yahoo.com


地址:(540)南投市南崗一路300號


連絡電話:(049)224-4816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7/15前向戶籍所在學校申請 


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彰化縣


彰化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boe.chc.edu.tw/


e-mail:a630260@email.chcg.gov.tw


地址:64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離絡電話:04-722-215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0423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五月底前向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彰化縣政府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辦法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月 十七


八九彰府法制字第 一三四九三五 號令


訂  定  發 
布  全  文   十一   條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  日


府法制字第○九二○○四二六八四號令


修正發布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本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依本法第一條及第七條,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訂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適用前項規定。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應擬訂實驗教育計畫書一式十五份,於每年五月三十日前,向彰化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府教育局)提出申請。


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機關、團體或個人)。


二 實驗教育名稱。


三 教育理念。


四 實驗對象與人數。


五 辦理時程(以一學年為原則)。


六 課程與教學(含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七 師資(含教學行政、計畫協同人員、教學諮詢人員)。


八 實驗場所與設施。


九 教學資源。


十 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 考核方式及預期目標。


第五條  實驗教育計畫書由本府教育局提請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縣長核定後實施。


第六條  實驗教育計畫書之審議,應經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


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說明及提供意見。


第七條  參加實驗教育之學生應向縣府指定學校辦理學籍事宜。若於實驗期程中中止實驗課程,則應返回原學校繼續就讀。


參加實驗教育之學生之學習評量,由該機構依其計畫所提評量方式評量。


參加實驗教育之學生,其升學依相關學校入學規定辦理。


第八條    擔任實驗教育之教育工作人員,應由申請人依實際教學需要聘請具相關專長者擔任教學,並聘請教育專業人士擔任教學諮詢工作。


第九條    實驗教育之實施,本府教育局應予督導。


本府教育局對於辦理不善或違反教育精神、理念與目標,或有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得提請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予以限期改善或中止實施。


第十條    本府教育局得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經徵詢並取得同意之學校及政府機構之資源。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雲林縣


雲林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boe.ylc.edu.tw/~web02/9610


e-mail:60206@ylc.edu.tw


住址:640-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聯絡電話:05-535-1216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


上學期(7/1-7/31)及下學期(1/1-1/15)


向合作學校或學區內學校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雲林縣政府教育局法令規章


法令標題:

08-36雲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作業要點(93.03.02)



條文內容:    

            捌、教育類

                    雲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日府教學字第○九三○四○○八五六號函頒發



 一、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接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二)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

    (三)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為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類型之實驗教育。

二、目的: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權,及家長之教育選擇權。

三、在家自行教育定義:本要點中之在家自行教育係指學生必須在學校註冊,並設有學籍,但學生不到學校接受一定的課程內容和教學時間,由家長依其需要自行在家給予孩子教導的一種教育方式。

四、辦理原則:

  (一)以家庭為單位。

  (二)家庭應提出個別化、適性化教育內容。

  (三)辦理之模式及教育內涵,需能提供反思學校教育之機會,以精進教育品質。

  (四)每次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之時間應至少以一學期為單位。

五、實施對象:設籍於本縣國民中小學之學生。

六、申請方式:

     以個案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檢具以下資料向合作學校或向學區內學校提出申請,合作學校初審後再函報本府教育局複審。

         (一)申請表,應填具學生及申辦單位或個人之基本資料。(詳如附件一)

         (二)合作學校協議書。(詳如附件二)

     (三)教育計劃書(包含以下項目):

        1.在家自行教育的理由。  


        2.課程(目標、學習領域、教材)。

        3.教學(方法、進度)。

        4.師資(學經歷)。

        5.評量(方法、時間)。

        6.施教地點與設備。

        7.所得證明。

        8.預期成效。



   七、申請日期:

     (一)第一學期:每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二)第二學期:每年一月一日至一月十五日止。



   八、審查程序:

     (一)審查日期:每年八月上旬及一月下旬。

     (二)審查方式:

        1.合作學校先進行第一階段初審,並將初審意見與相關申請資料送交教育局複審。

        2.教育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第二階段複審。

     (三)審查內容:

        1.新個案:

         在家自行教育申請表、合作學校協議書、計畫書、合作學校初審意見表。

        2.舊個案:

         在家自行教育申請表、合作學校協議書、計畫書、過去一年(一學期)教學評量結果、合作學校初審意見表。

     (四)審查結果:教育局於每學期開學前七日完成並函覆學校。


九、教學評量方式及原則:

     (一)應用多樣化的原則及方法實施教學評量。

     (二)學生應參加合作學校舉辦之定期評量。

     (三)國中階段學生申請在家自行教育,若未能取得藝能科與綜合表現成績者,以參加學科基本能力測驗為原則,俾取得升學資格。



十、教育銜接方式及原則:

     (一)由家長與合作學校協議之(協議書參考格式如附件二)。

     (二)如學生適應不良應隨時終止在家教育計畫返校就讀。



十一、教育經費:

      (一)所需經費由家長自行負擔。

      (二)合作學校得安排在家自行教育學生與在校生共同使用學校設備與設施。

十二、輔導與評鑑:

      (一)教育局得聘請學者專家會同設籍學校之班級老師不定時前往訪視,評估學生身心發展狀況,並作成完整紀錄。

      (二)申請人對於學生之各項資料(如定期考查成績、輔導資料、身心發展資料)應妥善保存。

      (三)評鑑結果:

         申請人對於學生五育德、智、體、群、美健全發展應負完全之責任,並提供學生良好之教育環境,如經教育局評估辦理成效良好者,得繼續辦理在家自行教育;如辦理成效不佳或有妨害學生發展與成長之事實者,學生應依強迫入學條例強迫入學,立即回校接受學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向教育局提出申覆,惟申覆以一次為限。

      (二)申請自學學童仍需在學期開始時至合作學校辦理報到。

      (三)為便於訪視輔導之進行,申請試辦之家長及學童應實際居住本縣,如經查訪非實際居住本縣,教育局得立即終止該生學籍或終止試辦。


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cy.edu.tw


e-mail:joyceli@mail.cy.edu.tw


地址:600-嘉義市中山路160號


聯絡電話:05-228-5823*359


尚未制訂實施辦法,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可以專案處理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嘉義縣









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cyc.edu.tw/


e-mail:suhui@mail.cyhg.gov.tw


住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合新村祥合一路1號


聯絡電話:05-362-0123*538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四月底前向縣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嘉義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九十府秘法字第○一四四一四○號函頒發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於非固定校區或在家,以實驗課程或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前項教育之適用對象,為設籍嘉義縣且有居住事實,應受國民教育之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第三條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應設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負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核事宜。


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教育局代表二人。


二、學者專家代表二人。


三、校長代表三人。


四、教師代表二人,由教師組織推派。


五、家長代表三人。


六、社會人士代表二人。


          
委員會成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派(聘)得連任。


第四條 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限於適齡學童之家長、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或學術研究機構。


財團法人或機構為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


二、名稱。


三、理念。


四、施教對象及人數。


五、計畫時程。


六、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
、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七、教學資源及設備。


八、預期成效。


九、財務規畫。


前項申請,本府得就學生之學習權與受教育權、家長之教育選擇權、申請人之計畫書內容及本縣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要,
妥為斟酌准駁。


           
第二項第七款之資源及設備,由本府另訂之。


第五條 國民教育適齡學童以在家實施教育為適當者,其家長得單獨或共同於每年四月底前,檢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理由及教育方式。


  二、教學人員。


三、計畫時程。


四、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
、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五、教學資源。


六、預期成效。


七、協同教學契約書。


二人以上共同申請者,另應檢具各家長之同意書,並推派其中一人為代表。


第六條 申請案件之審核,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議決之;會議中並應邀請申請人列席陳述意見。


第七條 本府對於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應提供諮詢,並每年定期予以輔導及評鑑;評鑑結果作為准駁續辦之依據。前項之輔導及評鑑方式,由本府另訂之。


第八條 經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學生之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有關學生之學習評量,依其計畫所提評量方式評量之。


第九條 未依計畫實施教育、辦理成效不佳、學童適應不良或有其他重大違法情事,經本府評定認應終止實驗教育者,應定期令其終止,並依強迫入學條例令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就學。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佈日施行。


 



 台南縣


台南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tnc.edu.tw


e-mail:edu815@ms1.tainan.gov.tw


地址:(730)新營市民治路36號


聯絡電話:(06)635-1762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二月底前向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台南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不限於固定校區或在家,以實驗課程為主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實驗教育之適用對象,為設籍台南縣且應受國民教育之適齡國民。


第四條 得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限適齡學童之法定代理人、學術研究機構及教育事務、文化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


第五條 國民教育適齡學童以在家實施教育為適當者,其法定代理人得單獨或共同於每年二月底前,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台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申請辦理實驗教育:


一、教育目的及方式。


二、教學人員(含學經歷)。


三、計畫時程(以學年計)。


四、課程設計(含學習領域、教材教法、協同教學方案、成績評量等)。


五、教學資源及設備。


六、預期成效。


七、經費來源。


二人以上共同申請者,另應檢具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並推派其中一人為代表。


第六條 財團法人或機構為辦理實驗教育,應於每年二月底前,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


二、計畫名稱。


三、理念與目標。


四、施教對象及人數(不超過五十人)。


五、計畫時程(以學年計)。


六、課程設計(含學習領域、教材教法、協同教學方案、成績評量等)。


七、教學人員(含學經歷)。


八、教學資源及設備。


九、預期成效。


十、財務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機構場所、建築物合法使用權證明書。


十二、學生法定代理人參與實驗教育同意書。


 


第七條 實驗教育由本府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審會)負責審核計畫書申請及處理申訴事宜。   教審會為前項申請之審核與申訴事宜之處理,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並以出席人數過半數議決之;會議中並得邀請申請人列席陳述意見。


第八條 本府對於審核通過辦理實驗教育者,應提供諮詢,每學年至少予以輔導及評鑑乙次;評鑑結果列為可否續辦之依據。前項之輔導及評鑑方式,由本府另定之。


第九條 經審核通過之實驗教育,其學生之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有關學生之成績評量,依其計畫所提評量方式為之。


第十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照國民教育年限修業期滿,並經該實驗機構評量成績及格者,由設籍學校頒發畢(修)業證書。


第十一條 本府應於不影響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正常運作原則下,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其資源。


第十二條 參與實驗教育學生之成績評量結果及紀錄,應於每學期結束後一周內送設籍學校登錄,並本保密及維護學生權益原則,非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提供作為非教育之用。


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之教學工作者,應由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之專長者擔任之。


第十四條 未依計畫實施教育、辦理成效不佳、學生適應不良或有其他重大違法情事,經本府評定認為有終止實驗教育之必要時,得令其限期終止辦理,學生應依強迫入學條例令其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就學。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edu.kh.edu.tw


e-mail:onelight@kcg.gov.tw


地址:(802)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


聯絡電話:07-336-8333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2106或2108(國中)


         07-336-8333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2111或2110(國小)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學年5/31前向市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高雄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自治條例


九十二年五月六日第八次局務會議通過


九十三年二月十日第一○八六次市政會議通過


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高雄市議會第六屆第三次定期大會第三十六會議通過


九十三年八月五日高市府教三字第○九三○○四○一二四號令訂頒


第一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依國民教育法第一條及第七條規定之精神,以實驗課程為主要內容,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教育局。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者應具有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一條之當事人能力,並應依實驗教育之目的,擬訂計畫書於辦理之學年度當年一月一日前(98年5/31),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


二、實驗教育計畫之名稱。


三、實驗教育之目的及其方式。


四、實驗教育之地點。


五、實驗教育之對象。


六、實驗教育之期程(以學年計)。


七、實驗教育之內容,含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八、師資。


九、教學資源。


十、經費來源及籌措方式。


十一、預期成效。


十二、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主管機關應於受理前項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為准否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二次。


第五條   設籍高雄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不分年級,均得參與實驗教育。


第六條   主管機關應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負責實驗教育之審核、諮詢及主管機關交議之申訴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對於實驗教育未依計畫執行而不服者,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第七條   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除本府教育局局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外,其餘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本府教育局代表三人。


二、專家、學者代表三人。


三、校長代表二人。


四、教師代表二人。


五、家長代表二人。


六、民間教育團體或機構代表二人。


前項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任期中出缺時,得補聘(派)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審議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第八條   審議委員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總額過半數議決之。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


第九條   主管機關應指定特定學校辦理參與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籍相關事宜。


第十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其修業年限依照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評量成績及格者,頒發畢(修)業證書。


第十一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參與者,應依相關規定返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經學校評估後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第十二條 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資料應予以保密。


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之教育工作者得由具有相關專長者擔任之,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得於不影響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正常運作原則下,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之資源。


第十五條 主管機關對於實驗教育之實施,應成立輔導小組予以輔導與評鑑。辦理實驗者應於每一學年度及實驗計畫結束時,向主管機關提出成果報告。


第十六條 辦理實驗教育者有辦理不善,違反實驗教育精神、理念、目標,或有不法情事者,主管機關得經審議委員會之審議,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限期改善或廢止其許可,停止辦理實驗計畫。


前項實驗教育經廢止許可者,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應令其返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就讀。違反者,應依強迫入學條例處理之。


第十七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公告本市96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辦期程


說明如下:

一、即日起至96年5月16日前: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檢附相關證件及教育計畫,向戶籍所在學區內學校提出申請。

二、9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學校成立輔導小組召開審核會議進行書面資料審核。

三、96年5月31日前:各校檢附學校審核表及申請資料送本案承辦學校民族國小彙整。

四、96年6月1日至6月8日:由本案承辦學校民族國小組成審查小組(初審工作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初審。

五、96年6月18日:由本局召開審查說明會。

六、96年6月18日至7月3日:審查委員進行書面資料審核(複審)。

七、96年7月4日上午:召開審查會議,並由審查委員與申請本案家長、學校人員採詢答方式進行複審。

八、96年7月4日下午:召開本市9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及確認審查結果。

九、96年7月13日:公告審查結果(於教育局網站公告並發函各申請本案學生所屬學校),並請各校轉知申請本案家長依審查意見修正計畫。

十、96年7月24日前:各校將修正計畫函送承辦學校民族國小,經審核通過後,函請各校通知申請本案家長審查結果。

十一、檢附本市96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流程及申請計畫相關表件各乙份。


高雄縣









高雄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ks.edu.tw


e-mail:91xy002@mail.kscg.gov.tw


地址:(830)鳳山市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電話:07-747-7611*1712 ~1717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三月底前向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高雄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高雄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在家教育)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一日

九十府法二字第一四五二七四號



第一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指非營利為目的,以實驗課程為主要內容,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其教育目標應符合國民教育法之宗旨,課程之安排應符合國民教育法第七條之意旨。



第三條 凡設籍本縣並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均得申請參與實驗教育。



第四條 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限於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之家長、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第五條 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以在家實施教育為適當者,其家長得單獨或共同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95:年3月底前),向高雄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提出申請:



一、理由及教育計畫。



二、教育人員。



三、計畫時程。



四、課程內容(含學程:課程目標、學習領域、師資、時間分配、教材教法、學習評量、課程銜接規劃)。



五、教學資源及設備。



六、預期成效。



七、協同教學契約書。



二人以上共同申請者,乃應檢具各家長之同意書,並推派其中一人為代表。



前二項申請,本府得就學生之學習權與受教育權、申請人之計畫書內容及本縣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要,為准否之決定。



第六條 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申請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



二、名稱。



三、施教對象及人數(以二十人為上限)。



四、計畫時程。



五、教學規劃。



六、課程內容(含學程、課程目標、學習領域、師資、時間分配、教材教法、學習評量、課程銜接規劃)。



七、教學資源及設備。



八、財務規劃。



九、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十、預期成效。



十一、 學生及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同意書。



前項申請,本府得就學生之學習權與受教育權、家長之教育選擇權、申請人之計畫書內容及本縣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要,為准否之決定。



第七條 本府應設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負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核、諮詢、申訴等事宜。



第八條 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教育局代表二人。



二、學者專家代表二人。



三、校長代表三人。



四、教師代表二人,由教師組織推派。



五、家長代表三人。



六、社會人士代表二人。



前項委員任期為二年,得連任之。任期中出缺時,得依前項規定派(聘)兼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審議委員會成員均為無給職,非本機關人員得支領出席費。



第九條 依第五條、第六條提出申請者,需於每年三月底前為之。本府應於每年六月底前為准否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本府許可申請案件時,得為附款。



第十條 申請人對本府以附款方式所為決定有異議者,應於收受本府核准公文之次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向本府表示放棄申請案。逾期未聲明者,視為接受。



第十一條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經審核通過,且申請人未聲明放棄者,本府應指定戶籍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學生學籍相關事宜。



第十二條 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依照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評量成績及格者,由辦理學籍管理學校頒發畢(修)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前項評量由實施教學者實施,實施方式依現行「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並將成績評量結果送交學籍管理學校核備。必要時,本府或學籍管理學校得派員參與教學人員之成績評量活動。



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成績優異達縮短修業年限規定,而有意願縮短修業年限者,依相關法令規定參加鑑定。



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應徵得實驗對象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對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資料應予以保密,並避免危及其身心健康。



第十四條 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個人、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如有違反教育精神、理念、目標及課程實施等,得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且情節重大者,廢止其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舉辦並停止實驗計畫;參與學生違反者限期改善或停止其參與。



前項事實由審議委員會認定之。



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參與者,應返回學籍管理學校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第十五條 審議委員會處理審核、申訴、限期改善、廢止舉辦事宜,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者過半數議決之。開會時得邀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



除前項規定外,其他事項均以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者過半數議決。



第十六條 本府為輔導、評鑑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成立輔導小組。



   本府應在不影響學校及政府相有關機構正常運作原則下,協助實驗學生使用學校及政府有關機之資源。



   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個人、單位應配合協助本府相關事宜。並在每一學年度及實驗計畫結束時,提出成果報告,報本府核備。 



第十七條 非學校型態之教育工作者得由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之專長者擔任之。



   前項人員之學歷、經歷、相關資料與所擔任之教育工作,非學校型態教育實驗舉辦人應以書面函知本府及實驗學生學籍管理學校。



第十八條 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對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內容不服者,得向本府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屏東縣


屏東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boe.ptc.edu.tw/


e-mail:a270060@oa.pthg.gov.tw


地址:(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連絡電話:087-320-415*3615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4/1─4/30向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屏東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在家自行教育實施要點


一、實施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

(二)屏東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第六及第九條。




二、實施目的:體察社會需求,掌握社會脈動,提供多元化教育選擇機會。


三、實施對象:設籍並居住在本縣之國民教育適齡學生。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申請要件:

1.由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本府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檢附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及相關資料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表(15份)提出申請。該教學計畫應以學生學習之需要及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為實施依據,其內容應包括:

(1)申請人(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參加在家自行教育之學生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在家自行教育之理由及教育方式。

(4)教學人員(應具備大專畢業以上學歷,或經政府機關認證持有證書者,但其中一【計畫主持人】須具備符合該生學習階段之國中或國小教師資格)。

(5)在家自行教育之計劃時程 (以學年計)。

(6)在家自行教育之課程內容(含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學程、教材教法、學生評量等)。

(7)教學資源(應詳細載明並檢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

(8)預期成效。

(9)協同教學契約書。

(三)申請在家教育時間:以1個學年為原則。




五、審查程序:

(一)審查日期:每年6月20日前。

(二)審查單位:

1.初審:教育局組成小組初審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並於五月底前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複審。

2.複審:由本府非學校型態教育審議委員會審查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

(三)審查內容:含教學計畫書及申請表(如附件一)。

(四)審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及計畫主持人面談或實地訪談,教學計畫書經審查需予改善者,申請人應依審查意見於期限內修正,修正後再送審。

(五)審查結果:由非學校型態教育審議委員會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決議之,結果於6月底前,函知所屬鄉鎮市公所、學校及申請人。


六、教育銜接方式及原則:

(一)至少應每2週返校1日或每週返校半日參加原班級學習課程,且應參加學校定期評量,並於教學計畫中明定之。

(二)如申請人認為學生適應不良,得隨時終止在家自行教育教學計畫返校就讀。

(三)若於教學計畫進行中發生足以危害學生權益之事實或學習成績低落或不及格者,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得要求改善或終止,並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強迫入學。

(四)學生得返校參與校內及校際各項活動及比賽。


七、教育經費:

(一)在家自行教育所需經費由家長自行負擔。

(二)在家自行教育學生應繳交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

(三)在家自行教育學生返校參加原班級學習課程時應繳交相關費用。


八、輔導與評鑑:

(一)本府應聘請學者專家會同學校教育人員不定時於指定地點訪視學生及教學人員,家長及計畫主持人應在現場並主動提供學生各項(科)之學習紀錄、教學日誌及學習評量成績,以評估學生身心發展狀況,並做成完整紀錄。

(二)學校對於學生之學籍資料應妥善保存,並作成學生到校出席紀錄及學習與行為表現由導師簽名並記載日期。

(三)申請人及計畫主持人應依教學計畫書實施評量,並對學生學習狀況做成教學日誌,於每學期末提供原班級導師存參,並供本府非學校型態教育審議委員會審查。

(四)申請在家自行教育學生應參加教育主管機關所舉辦之學力測驗。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列計畫內容之教學及協助人員經查有虛列不實,或未實際從事教學活動者,本府非學校型態教育審議委員會得中止其計畫之實施。

(二)如申請人對審查結果有異議,應於接獲書面通知後十天內向本府提出申覆,逾期不予受理。如獲審核通過者,申請人應於接獲書面通知後十天內,攜戶口名簿向戶籍所在地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三)申請在家自行教育之家長(或監護人)對於學生安全及身心健全發展應負完全之責任,並應提供學生良好之教育環境。

(四)為便於本府訪視輔導之進行,申請辦理之家長及學生應實際居住本縣且是在學區內,如經查證資格不符者,學校應備文報府,本府得立即終止該生之在家自行教育。

(五)學校編班時,班級學生數仍應包括在家自行教育學生,不得另以學生遞補其缺額,並依其修業年限頒發畢(結、修)業證書。


十、本要點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


 宜蘭縣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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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yuching@mail.e-land.gov.tw


地址:(260)宜蘭市和平路451號


聯絡電話:039-251-000*1456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5/1─5/15向學籍所在學校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宜蘭縣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公佈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日

文 號 九五府秘法字第0950137450號令

號令說明 第4條、第5條條文


第一條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障學生權益,並鼓勵民間參與教育工作,提供多元入學機會,達成適才適性教育以提升教育效能,特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居住本縣並已設籍之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設實驗課程非固定校區或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四條 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團體、單位或個人,得於每學年前二個月,檢具計畫書向本府申請,計畫書內容如下:

一 創辦人(團體、單位或個人)。

二 名稱。

三 理念。

四 施教對象。

五 計畫時程。

六 辦理規模(含人數、校舍、地之多寡)。

七 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八 經費來源。

九 預期成效。

申請計畫書不合前項所定程式者,應限期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第五條 宜蘭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核、諮詢、輔導等事宜。但個人申請其子女在家自行教育案,由本府教育局負責審核、諮詢、輔導等事宜,並將審查結果提報宜蘭縣教育審議委員會備查。


第六條 本辦法之校舍營建及校地開發,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其使用場所之所有權如非創辦人所有,應持有使用期間三年以上,經公證之租賃或無償使用契約。


第七條 經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籍依實驗教育之主要場所,設籍於教育局指定國民中小學,有關學生之學習評量,依其計畫所提評量方式評量之。


第八條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教學工作者,得依實際需要聘任之。


第九條 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團體、單位或個人,得依實際需要向學生設籍之學校申請使用學校資源。


第一O條 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團體、單位或個人,由本府予以補助及獎勵,其辦法另訂之。


第一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花蓮縣


花蓮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hlc.edu.tw


e-mail:s8671008@gmail.com


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電話:03-846-2860*230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三月底前向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花蓮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94年6月16日府教特字第09400847360號


刊登於中華民國94年6月29日花蓮縣政府公報第25期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之外,不限於固定校區、在家以實驗課程或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設籍花蓮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


第四條    辦理實驗教育者,以前條適齡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教育文化事務或社會福利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為限。


第五條    辦理實驗教育為第三條規定適齡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其申請應於每年三月底前,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提出申請:


一、理由及教育方式。


二、教學人員(含學經歷)。


三、計畫時程(以一學年為限)。


四、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學習評量等)。


五、教學資源。


六、預期成效。


七、評量方式。


第六條    辦理實驗教育為第四條之法人或機構者,其申請應於每年三月底前,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


二、實驗計畫之名稱、理念、方式、期程及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課程內容、教材教法、學習評量等)。


三、施教對象及人數(不超過九十人)。


四、教學資源及設備。


五、預期成效。


六、實驗教育機構地址與位置略圖。


七、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之相關資料。


八、學生法定代理人參與實驗教育同意書。


第七條    本府應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實審會),負責實驗教育實施之審議、諮詢及評鑑。


第八條    實審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教育局代表二人。


二、專家學者代表四人。


三、校長代表三人。


四、教師代表三人。


本會成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任期兩年,期滿得連續派(聘)之。


本會另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承辦課長兼任,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承辦課人員派兼之。


第九條    第五條、第六條申請案件之核准,應經本會委員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同意之;會議中並應邀請申請人列席陳述意見。


第十條    本府對核准辦理實驗教育者,得提供諮詢,並定期予以輔導及評鑑;評鑑結果列為准駁辦理之依據。前項之輔導及評鑑方式,由本府另訂之。


第十一條    經核准通過之實驗教育,其學生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其學生學習之評量,應依核准所定之評量方式實施。


第十二條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照國民教育修業年限,並通過設籍學校畢業評量成績及格者,由設籍學校頒發畢(修)業證書,其升學依相關入學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之教學工作者,得不受教師資格之限制。


第十四條    本府得於不影響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正常運作原則下,協助實驗教育之學生使用學校及政府有關機構之資源。


第十五條    實驗教育之實施,未依核准計畫辦理、施行成效不彰、學生適應不良或有其他重大違反情事,經本府評定認應終止實驗教育者,應限期令其終止,並依強迫入學條例令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就讀。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台東縣


台東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boe.ttct.edu.tw


e-mail:w123@ms.boe.ttct.edu.tw


地址:(950)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電話:089-361-225


未立法 


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東府○六○─一六



臺東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府行法字第○九二○○○五○一四號令訂定發布



第 1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於非固定校區,或在家以實驗課程或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前項教育之適用對象,為設籍本縣且有居住事實,應受國民教育之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第 3條  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應設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負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核、諮詢、輔導及評鑑事宜。


第 4條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以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  教育局代表二人。       


二  學者專家代表二人。       


 三  校長代表三人。       


 四  教師代表三人,由教師組織推派。       


本會成員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期滿得連續派(聘)之。        本會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第 5條  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限於適齡學童之家長、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或學術研究機構。


第 6條  國民教育適齡學童以在家實施教育為適當者,其家長得單獨或共同於每年四月底前,檢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  理由及教育方式。       


二  教學人員。       


三  計畫時程。       


四  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五  教學資源。       


六  預期成效。       


二人以上共同申請者,另應檢具各家長之同意書,並推派其中一人為代表。


第 7條  財團法人或學術研究機構為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  申請人。       


二  名稱。       


三  理念。       


四  施教對象及人數(不超過九十人)。       


五  計畫時程。       


六  課程內容(含學習領域、師資、教材教法、學習評量)。       


七  教學資源及設備。       


八  預期成效。       


九  財務規畫。       


前項申請,本府得就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家長之教育選擇權、申請人之計畫書內容及本縣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要,妥為斟酌准駁。       


第一項第七款之資源及設備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第 8條  申請案件之審核,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議決之;會議中並應邀請申請人列席陳述意見。


第 9條  本府對於審核通過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應提供諮詢,並定期予以輔導及評鑑,評鑑結果列為准駁續辦之依據。前項之輔導及評鑑方式,由本府另訂之。


第10條  經審核通過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學生之學籍應設於本府指定之國民中、小學。有關學生之學習評量,依其計畫所提評量方式評量之。


第11條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教學工作者,得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限制。


第12條  未依計畫實施教育、辦理成效不佳、學童適應不良或有其他重大違法情事,經本府評定認應終止實驗教育者,應限期令其終止,並依強迫入學條例令回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就學。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km.edu.tw


e-mail:cyc1127@mail.kinmen.gov.tw


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鄉民生路60號


聯絡電話:082-325-630‧082-325-631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1月、7月前向學區內學校申請


    尚無實施辦法。


 


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matsu.edu.tw


e-mail:tina@ms2.matsu.edu.tw


地址:(209)連江縣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連絡電話:083-625-17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未制訂實施辦法


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教育局


網址:www.phc.edu.tw


e-mail:edu21@ms1.phc.edu.tw


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電話:069-274-400ng*269


 


有意申請在家教育者請於每年4/1─4/30向戶籍所在學區國中、小學申請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因縣市教育局有權隨時更改在家教育申請辦法之細節,請務必上網或與有關單位保持聯繫,以便取得最新之申請辦法。


  註:2009年七月已發布有關法案條文,請上該教育局網站查詢。



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新儒家的志業 (2009年于東林寺)

新儒家的志業(一)


——己丑年八月王財貴教授講于廬山東林寺


 


      各位朋友:大家早上好!(鼓掌)今天是我講第六堂課,也是這期我課程的最後一次。那麼我們的研習會也即將結束,一方面很恭喜各位學員這麼好學,這麼辛苦的在這裡學習了這麼久。大家的精神都很可敬佩。


      那我的課程排了六堂,首先兩堂是講讀經的教育,後來就有三堂是講儒釋道三家的基本觀念,尤其偏重在儒家,因為我的課程本來安排的就是儒家的學問,尤其是以論語為主,所以偏重在儒家。那麼今天呢,我們也講儒家的議題,今天所要講的題目是:新儒家的志業,新儒家的志跟業。


那首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做新儒家。那麼要瞭解新儒家,我們先要瞭解一下儒家。什麼叫儒家,本來是不必再說明瞭,但是一提到有所謂的新儒家,為什麼還有所謂新儒家?我們很少聽說新道家,或是也比較少聽說新佛家。不過我們今天要講的是新儒家,也好像儒家可以講一個新,這叫新儒家,加一個新字。那麼為什麼儒家可以加上新這一個字?這個跟儒家的性格有關,也是跟儒家的基本學問是有關係的。因為有些學問不必也不能加上新這一個字,有些學問是可以的,尤其是必須的,必須加新這個字。那麼儒家就屬於可以加上新這個字的一種學說或學派。那麼什麼叫做儒家呢?上一次我們是以一個儒家的這個最基本的觀念,就對這人生最基本的認識說起。儒家是從人的道德意識而建立的,所以以後如果要分判這個誰是儒家,誰不是儒家,就可以用他是不是以道德意識為基礎而來講學而來做人。如果是那就是儒家,如果不是那就不是儒家。乃至於要分判儒家的傳統裡面有許多的學者,比如說宋明儒學,那就有許多的學者,這些學者裡面,也可以分成好幾個派別,那麼要分判這些派別,他們的遠近親疏,乃至於高下,最好的分判標準就是他對於道德意識的把握如何。把握的精到不精到,把握的精到,就可以說是正宗,把握的不精到的,就可以說是別宗。所以牟宗三先生在分析宋明兩個時代這個理學分派的時候,他認為陸王一派是正宗,程伊川朱熹這一派是別子,叫做“別子為宗”。那麼有些人認為牟先生對朱子判的太嚴格,竟然把朱子判在這個正宗之外。有人就問牟先生是不是對朱子有仇,牟先生就哈哈大笑,說我對朱子有什麼仇恨呢。只不過是因為在歷史上,這個儒者之間,有一些爭辯,那麼就要把這些爭辯分別清楚。為什麼會起爭辯呢?因為是見地的不同而起爭辯。見地不同而起爭辯我們就應該給他一個評判,憑什麼給他一個評判呢?就是要回歸追溯到這一門學問的最基本的觀念,來看哪一個派別對基本觀念把握的最緊、最切,把握的最緊、最切的,就是正宗,把握的沒有那麼地道的,那就是別宗了。雖然別總也是宗,他或許另外開其他的學問,另外有其他學問的價值,但畢竟不是本宗。


      牟先生分判陸王跟程朱,這一種判法其實我後來發現並不是牟先生他獨自的見解,王陽明就曾經有這種判法了。這個王陽明說我這個良知就是千聖相傳的一點滴骨血,什麼叫做滴骨血?就是在古時候,科學還沒有很發達,沒有用DNA來做血統的鑒定,古人發現一個方法,可以鑒定這個祖先跟子孫的關係,他是不是這個嫡傳,就說他是不是本族,是不是本宗。比如說有人對於一座墳墓起爭論,有人說這是我的祖先,有人說這是他的祖先,兩家起爭論了,要來判定這一座墳墓裡面的祖先是哪一家的,也就是說哪一家才是這座祖墳的子孫。那麼就把這個墳墓裡面的白骨拿出來,然後要這些子孫刺破他的皮膚,把血滴到白骨上。如果這個血能夠滲透到白骨裡面,就是說滴到白骨上,被白骨吸收了,那麼就代表他們是同宗,如果這個血不被白骨吸收,血流到旁邊去了,那個就不是同宗。王陽明說我這一點良知,就是千聖相傳的滴骨血。意思就是說,陽明很有自信,他講良知之教,就是古聖先賢相傳的正宗。那麼陽明講這句話,到底有沒有誇張呢。當然每一個後代的儒者,他都可以認為自己就是孔孟的真傳。那陽明這樣講,我們認為或許是人之常情,大家都這樣講,我們現在要來判定陽明這句話講的是合理呢,還是自我的認定而已。那我們也要回歸到儒家他所謂的基本的原理,就是是不是從道德意識來立教。如果是,他就是儒家,他就是正宗。當然,我們如果研究王陽明的良知之教、陸象山說的心即理之教,我們就可以發現,這個至孔孟至少是孟子是很明白的,是屬於心即理的系統,所以陽明這句話是可信的。如果程伊川跟朱熹他對於儒家的體會,不同于陸王,這樣子不同,不是直接從道德意識立教,或者說對於道德意識的把握,沒有那麼樣的真、切,這就不可以算做正宗了。我們剛才講了很多次真、切兩個字,那麼要談真、切是一種比較精細的分判。當然籠統說都是儒家,都是講道德,都是德行之教,只是把握的真切不真切。當然如果說程朱把握的不真切,程朱並不是完全沒有價值,他們在教化上,在教育上,也有很高的價值存在,所以也不能一筆抹殺。


      話再說回來,說儒家是從道德意識立教,那麼我們就說從道德意識這一點立教,它能夠立出什麼教呢?道德意識是一種超越的意識,這一種超越的意識用簡單的話來講,就是人性的光明一面。從人性的光明一面立教,而人性的光明一面,昨天講過了,他又來自於這個所謂的超越界。他不是現實人生所有的東西,他來自于超越界,意思也就是說我們現實的生命能夠遵從天德天理而行,這就是儒家之教,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明這個明德,這個明德就是所謂的道德意識了。就是道德意識切實的在自己的生命中,念茲在茲,那隨時不僅是體會,而且力行實踐,這叫在明明德。而這個在明明德,我們可以說是自我的修養,這叫內聖,但是天命之明德,是不是只限於自我修養呢?不然,所以大學下面一句就說在親民,為什麼能夠在親民呢?因為這個道德意識他既然意識到了,這個意識又是超越的意識,超越的意識是一個無限的意識,這個無限的意識不限於自己本身,所以他必定擴充為愛國愛民。這個愛民處就是親民,這個愛民的範圍是無限的,所以從齊家要到治國,這個再往外開拓又是無限,所以親親而仁民,到最後仁民而愛物。這樣才能夠真正的完成那一點所謂的道德意識。


      道德意識有這麼大的範圍,其實就是所謂的無窮無盡的內涵。這個無窮無盡的內涵都是我的意識,都在我的意識中,都在我的意識中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心中。從我們的道德心一直湧現,就像泉水一樣不停地湧現。所謂的泉源滾滾,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有本者如是。一個真正從道德而行的人,他就好像泉水一樣。這是孟子的文章,像泉水一樣,泉源滾滾,就是一直湧現一直湧現,不舍晝夜,白天晚上,不停地湧出。盈科而後進,科就是窪洞,科就是坎陷,有低窪的地方,這個泉水遇到低窪的地方,前進不了了。但是這個泉水一直湧現,他必定把低窪的地方完全填滿,叫做盈科。盈了這個科他還是一直往前進,放乎四海,一直流到海裡。這個就是道德心的無限。如果像這樣子,就從內聖又可以講到外王,內聖而不包含外王,這個內聖就不滿足,所以假如瞭解了人,講一個內聖也就夠了。那如果要完全的講就是兩面通講。如果瞭解了人,講內聖必定包含外王,講外王並不是沒有根,而只是一種革命,一種功業,不只是立大功,建大業而已。這個立大功建大業的基礎是來自於內聖,就是來自于道德。從道德而建立的治國平天下的事業,他才真的叫做外王。要不然世界上有許多建國的事業,這建國的事業,並不一定就是儒家所理想中的外王事業。因為有些英雄打天下,並不一定是道德的,不是道德的或是違反道德的事業,縱使做的再轟轟烈烈,對於人間對於世界,可能並沒有良好的貢獻,反而是在殘害人生。所以儒家一定要從道德意識說起,而道德意識說起他也可以到最後蓋天蓋地。所有小的說為人處事大的說治國平天下,他的基礎都來自于道德意識,而道德意識這個道德是通過意識而有的,或說道德必須通過意識的自覺而自己決定。所以兩個自覺,一個自覺是自己覺醒這個自覺。第二個自覺是他既然自我覺醒,他會自我決定,所以自覺而自覺,兩個都念做覺,自我覺醒就是自我決定。所以不管是修身還是齊家治國平天下,所有的德業都來自於自覺。這個自覺用康得的哲學來說,就是理性,這叫做實踐理性的發皇光大。那麼都是理性的,這個理性是正面的說的,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儒家的學問是完全理性化的學問,因為他是從理性的正面建立的學問。


      如果一個人的為人處事我們表面上看他縱使也有做善事。不過呢,這個善事並不是來自於他的自我決定,那麼這個善的價值就減弱了,甚至也不可以稱作善。所以道德是來自於自我的覺醒,自我的決定。這個自我覺醒自我決定,就是理性的自我決定。因此儒家可以說是一個完全理性化的學問,遵崇理性而行,這個跟其他的學問有很大的差別。我們有些時候也很敬佩那些西方的基督教徒等等。他們的一神教教徒也非常有愛心,他們也常常做這個社會的服務工作,他們也做了許多的教育工作,確實做了許多的善事。但是這許多的善事的根源,他何以為善,這跟儒家是不一樣的。因為西方人的為善,如果問他為何為善,這個宗教徒會說我們是為了榮耀上帝,或說我們是受了上帝的啟示,所以我們要為善。在康得來看,這是有條件的為善,這個條件是來自於外在的外來的條件,有條件的為善,會是來自于現實的外在條件,或許來自于超越的條件。這個超越的條件也可能是外在的條件,總之如果不是由於自我的道德意識而行的善,都是有條件的善。不管他是來自于現實的條件還是超越的條件。當然這樣說是很嚴格的說。我們有些時候,並不一定要這麼嚴格,這麼嚴格的話,天下的善事就很少了,但是我們討論學問不能不討論到這麼精細。不過我們一般在為人處事的時候,我們不可以講到這麼精細。所以談學問要談到這麼精細,一般為人處事你不要說因為這樣子就說那些基督教徒的善都不是善,那這樣誰還肯為善呢!所以各位聽話的時候,要能夠分辨一下他的場合。那我們現在講是很精細的,這是康得對於善的規定,對於道德的規定。所以善的行為是一定出自于自由的意志。這個自由的意志就是沒有任何條件所決定的意志,如果有任何條件參雜進來,他的善就不是真的善。所以我們剛才說這個宗教徒的善,如果他是由於宗教的啟示而為善,這就不是真的善。我們馬上也可以想到,佛教當中也有許多的教導,許多的佈施,也都說明了這一點。所謂佈施,佈施不是善嗎?但是真正的佈施不是為了功德而佈施,這個大家瞭解的很清楚了,不用我們再細講。所以為善,善的本質在於無條件的意志,無條件的意識是來自於自我的自律,自己規定自己。只有儒家講善,他正好符合康得所說的對於善的規定,就是來自於自覺,自己覺悟,自決,自己決定,自律,自己規範,這個叫做完全理性化。


      在這個完全理性化的生命當中,他除了以道德為人生的目的以外,他會引申出另外一種人生的態度,就是好學。理性化的生命,一定是好學。所以孔子一生的教育最重要的是教人好學。為什麼理性化的生命就必定會有好學的態度呢?因為理性的內涵無窮,所以凡是屬於理性的成就都是我們應該尊敬的,我們應該發揚的。所以孔子說學而時習之。孔子並沒有規定你只能跟我一個人學,孔子並沒有這樣說,如果有一個人說你只能把我當老師,如果你拜我為師之後,你再去跟別人學,你就是叛徒,欺師滅祖,這不合孔子之教。所以孔子說,學而時習之。孔子又說,見賢思齊焉。孔子又說,三人行必有我師。所以說理性無限的開拓,要通過誠懇的學習。所以儒家好學,那麼儒家好學就是尊重一切理性的成就。人類理性的成就,應該有多方面,或說有多種的學者,一直在做理性的開發。我們上一次講過,不僅是中國人有理性的開發,西方人也有理性的開發。


      中國古人好學,這在歷史上已經有了驗證,這不僅是一個人的好學,整個民族的好學。像中國本來有儒家道家兩家,後來佛教傳到中國來,中國人好學,中國人好學的程度,是令人驚訝的。首先中國人的好學,他是有智慧的好學,怎麼好學呢?他學佛教,是以經典為主。當然最先印度的和尚到中國來,這些和尚也都是有高度修行的。這個所謂的大德,所以他是有智慧之人,而他們所傳的法,都是依經典而教。他們自己也帶經典過來,中國人看到,這些外來的學者,這些和尚,他們有智慧他們有學問,他們誠懇,對於有智慧有學問的人中國人怎麼辦呢?並不會因為他們民族不同,語言不同,他們思想不同,而就立即排斥。中國人也尊重他們,尊重他們以後,學習他們,以外來的和尚為師,跟他們學習,乃至於他們所帶來的經典,每一部都希望他們翻譯出來。中國人幫助這些外來的和尚翻譯佛經,每翻譯一本,就研究一本,乃至於有一種學派傳進來,中國人就有這種學派,所以印度有的學派,中國都有。後來越傳越久,對於佛教的理論越研究越深,乃至於到了最後,有人讀書讀到沒有書可以讀,有的問題問到沒有人可以問,像玄奘,玄奘它主要是讀唯識學,中國已經有的唯識學的翻譯,他大概都讀過了,而心中有問題,中國的這些書籍,以及中國的這些和尚,並不能夠完全解答他的問題,所以他就發心西天取經。什麼叫取經?就是把真正的學問帶回到本國來,所以不辭千辛萬苦,西天取經。那從貞觀二年到貞觀十九年總共出國十七年,終於把六千卷佛經帶回國,開始翻譯。這是唐太宗敕令他翻譯的,唐太宗替他建立了譯場來翻譯佛經,這個翻譯是非常認真的。怎麼認真呢?並不是由玄奘一個人翻譯,也不是它指定一個人翻譯,這個譯場是團體翻譯。有一個人先讀梵文,由一個懂梵文的人先把梵文讀出來,有一個人口譯,讀梵文他就翻成漢語,口譯,口譯之後有一個人筆受,把它寫成文字,當然寫成的文字,比較接近白話。但是這些是有學問的人,所以不完全白話,所以對於口譯的內容用文章寫出來,叫筆受。用文章寫出來以後,這個文章並不一定很通順,要有文學素養更高的人來潤飾,來修飾,讓它也具有文學之美。當然最後玄奘要審核過,而且玄奘開始講授,就是大家開始研習了。就這樣子一直翻譯,就這麼認真,翻譯到玄奘已經老了,那時唐太宗已經死了,到了唐玄宗。玄奘跟唐玄宗說我老了不能做這個工作了,我要告老,我要去安養了。唐玄宗說,假如你不主持翻譯,請問還有誰能主持?請您老還是勉強一點吧。所以玄奘就勉強的再主持下去,一直翻到死為止,所以現在我們讀所謂的大藏經,有許多經一開頭,這個經題完,下面就是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召譯。我們讀到這幾句話的時候,都應該起了極大地恭敬心,因為這是以生命換來的。這一方面是佛教界的光榮,一方面我認為這是中華民族的性格,中華民族的好學精神。這種好學精神,是由孔子以來,所諄諄教誨的。所以作為一個儒家之徒,是好學的,而這個好學,不只是學我們自己本宗的學問,乃至於不只是學我們本族的學問,人間世界所有的學問,都是一個儒者要學的學問。


      所以中華民族就這樣吸收了佛教,中華民族不只吸收佛教,不只是吸收印度所有的宗派,印度有的宗派我們一定有,所謂空宗有宗。那麼空宗有許多派別,有宗還有許多派別,除了空宗有宗之外,中國人還自己創了宗派,天臺宗、華嚴宗、禪宗。這三宗是中國人自己創的。你看吸收一個外來民族的高度智慧,而能夠這樣子的全面吸收,而且還能夠發揚光大,自創宗派,而且還把這個佛法傳到鄰近國家,日本韓國,都是中國的佛教傳過去的。現在由日本也影響了全世界的佛法。有些西方人以為佛教是日本人的,或說佛教是日本人開發的,這是中國人的恥辱,我們對不起祖先。我們現在的留學生他的精神萬萬不及玄奘,所以梁啟超說玄奘是留學生的模範。各位,像玄奘這樣才叫做留學,他去留學,不是去鍍金,回頭回國以後來對國人驕傲。他是真的為了學問為了法教而出去的,回來之後是以整個生命奉獻在學問當中,奉獻在文化智慧裡面。中國人吸收了佛教,自從隋唐以後中國的文化變成儒釋道三家。本來儒道兩家為什麼變成儒釋道三家,佛家不是中國人發明的,為什麼它也可以算作中國文化的主流?各位這就是人類之所以生生不息,人類的文明日漸昌盛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心態——好學。


      這一種好學的精神,一直流傳到近代。中西文化又相遇了,以前是印度把佛教傳過來,我們中國人自己到西天取經,現在這個時代呢,不要那麼辛苦,世界交通發達,東西方的人,可以面對面了。也就是說,西方文化傳到中國來了,我們中國人可以看到西方文化了。那麼請問,現在的中國人怎麼面對西方文化?很不幸的是,以前佛教傳到中國來,他們這些傳教士,傳教的人,傳教的和尚,真的是有智慧的有學問的,真的是可敬的。其實西方文化剛傳到中國的時候,明朝末年,他們也是通過傳教士,所以這個宗教,宗教人士,都是很可敬的,他們真的是為了傳播他們的宗教,千辛萬苦,在所不惜,所以佛教是先從和尚帶到中國來。現在西方的學問也先從他們的傳教士傳到中國來。像利瑪竇一批人,那時候中國人跟他們接觸的是士大夫階級,是真正的有學問的人,也就是真正的孔門之徒了。於是,西方人當時很尊重中國,中國人也很尊重這些傳教士,互相的文化交流,那時候幾年之間,中國的讀書人就學了西方的天文學跟他們的地理學,尤其是畫地圖的方法,乃至於醫藥,總之那是一個非常好的交流,都有積極地成就。利瑪竇回到西方,寫了一本書,他讚賞東方,讚賞中國,是一個黃金的國度。所以互相讚歎,互相學習,本來文化的交流應該是在這個層面上,用這一種態度。


不過後來滿清入關之後,驅逐傳教士。因為有一些傳教士,這個來的人越來越多了,龍蛇混雜,有一些傳教士沒智慧,他們都太驕傲了,他們跟中國人說要信上帝,中國人也有人信上帝了。他們又說除了上帝之外,其他的神都不可以崇拜,其他的神都是魔鬼。所以把其他的神全部打掉,全部拿去燒掉。可是呢,最後發現,中國人還在拜,拜什麼,拜祖先,祖先也是魔鬼。所以把神主牌位拿去燒掉,真的有些教徒就這樣燒了,這燒了神像還沒有關係,你燒祖先的神主牌啊。這地方官發現了,緊張了,上報朝廷 ,朝廷震怒,下令驅逐所有傳教士,叫做閉關自守。從此不開關,傳教士不准進來。這是三百年前的事,而這兩三百年,就清朝的兩百多年,正是西方文化,西方科學蒸蒸日上的時候。而我們中國呢,因為滿清統治漢族,以少數民族統治多數民族,所以他們不得不用非常的嚴厲手段,軍事統治,嚴厲管束漢人。不僅是管束這個社會的次序,最重要的影響是最大程度的管束讀書人的思想。讀書人不可以有大的志氣,像孟子說當今天下舍我其誰,如果讀書人說這句話是要下監牢的,是要被殺的。當今天下就是我皇帝老子的事,怎麼你讀書人也說當今天下。所以不准談什麼治國平天下的大道,於是清朝的學術,就以小學為主,以文字聲律訓詁來指示讀書。讀什麼書,來考據古書,哪一個字跟哪一個字相同,哪一個字又解錯了,哪一本書,又有什麼好的版本,就考據這些。這就是清朝最大成就。而清朝對於人生的理想,也可以說對於儒釋道三家,尤其是儒家的治國平天下的學問,一無貢獻。所以清朝的學問被稱為小學。中國古人也有小學,所謂灑掃應對進退,禮樂射禦書數。但是中國人最後要讀大學,大學是修己治人之學,就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學。那麼清朝最重要的是發展小學,由於如此,學風日漸萎靡,人心、人的志氣日漸萎縮,學風萎靡,人心萎縮,到最後百姓就無所歸向,那不只百姓無所歸向,朝廷也越來越不像樣,所以到了最後叫做腐敗。上層腐敗,這叫上無道魁,那麼下層也腐敗,下無法守。所以滿清末年就是一個黑暗的時代,滿清兩百多年中華民族日漸下滑,走下坡,西方民族蒸蒸日上。


      這樣子經過了兩百三十年,一個上升,一個下降,相差就有四五百年的差距,所以滿清末年西方人來叩關。你不是閉關嗎,我來敲門,叩關,為什麼他們要讓滿清重新開關呢?為什麼他們來叩關呢?他們要做生意。所以他們用所謂船堅炮利他們保護著商船商隊,進到中國來。那麼滿清被打的落花流水,只好開關迎接西方的所有要求,當然包括傳教,最主要是商業,其實是一種移民、勢力的控制。這時候的中國人一方面沒有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內聖外王的志氣,一方面社會又是如此腐敗不堪,讓中國人確實喪失了自信心。一般百姓喪失自信心還沒關係,最可怕的是知識份子也喪失了自信心。因為知識份子的內心裡面沒有真正的志氣,他們雖然讀了許多書,但是不能夠瞭解聖賢真實的本意。所以清朝末年,到民國初年,社會上就升起了一股所謂的崇洋的心態。政府就派出許多留學生,這些留學生如果沒有志氣,他們到了外國,發現外國的美好風光,對於自己的民族他們則更加的失望,所以才有五四。這個文化運動所表現得的現象,我稱為愛國心切。這些知識份子,你不能夠說他們的用意本來就是要殘害我們的民族,他們本來的態度是愛國。但是他們的心裡呢是激切的,我說愛國是對的,但是心切不是一個知識份子應該有的態度。知識份子應該有百年千年的眼光,你怎麼可以因為你當前所處的時代,中國沒落的時代,你就否定了中國五千年呢?這個就是心切,你的激切是有妨礙的,所以知識份子不可以激切。而五四時代的有一些知識份子激切,一般人想為什麼這些知識份子他也是讀中國書長大,他也是讀經長大,他們心裡怎麼那麼容易變化呢?那麼讀經典又有何用呢?其實五四時代的這一批激切的知識份子大部分是因為他們從年輕時代就到外國去留學,他們的人生的歷練還不夠,就已經離開本國了。尤其剛才說過滿清兩百多年來的整個學術風氣,並沒有真正的發揚中華民族精神的本意。他們的基礎是不夠的,就是他們的心靈基礎是不夠的,而年輕時代又長期住在外國,所以他們難免就有這種非常愛國,難免有這種激切的態度。


      不過雖然有這麼一批激切的分子,大家要知道,大部分的讀書人都還是很老實的,都還是盡力要維護中國文化的,大部分是這一批老知識份子。五四時代的那一批名流只不過是少數,但是為什麼到最後那批少數人成功了呢?這或許是天意,當然這裡也有一些理由可說。比如剛才說他們都是留學回來的,那麼知識很新穎,可以唬人,把人鎮住了。因為一般老秀才,沒有他們的口才,沒有像他們這樣見過世面,所以他們這些人的驕奢之氣,氣焰盛盛,把他們壓下去了。那麼第二點呢,我說這是天意是這個國民政府,就是國民黨政府,居然採取這些少數人的意見,然後把它放在政府的私政當中,尤其是放在教育的政策裡面。要知道,國民黨政府就是國民革命那,國民革命的領導人是孫中山先生,那麼孫中山先生他的人品是很純正的。不過大家要知道孫中山先生他學問的本色還是西方學問。所以孫中山也是留學生,所以他所用的很重要的人物,尤其是教育部長,他就用留學生,這是天意。我們現在講這一段的歷史,並不是要抱怨,而是我們要瞭解當時代在變化的時候,尤其當人類的文化互相碰撞的時候,我們應當以什麼態度來面對這個時代,來面對不同的文化。這是一個有良心的知識份子,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的事。所以如果依照孔子的教導,見賢思齊焉,三人行必有我師,那麼依照中華民族吸收佛教的經驗,我們現在面對西方文化理當如何?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情,只是以前儒道兩家變成儒釋道三家,現在儒釋道三家就要變成儒釋道西四家。因為人類的理性無窮,人類理性所要開發的學問無窮。所以遇到理性的學問,如果是在我們已經成就的之外,他既然也是理性,我們還沒有成就,那我們就應該尊重他,應該學習他,最後是應該消化他。所謂消化的意思就是讓這些學問也變成我們自己的生命的一部分,變成我們自己的血肉。


      文化的融合不是一種組合,他是一種融會是一種貫通,所以要消化掉。所以五四時代提倡一個口號叫做全盤西化,現在我提出了另外一個觀點,叫做全盤化西。我們要把西方的學問消化進來,為什麼西方的學問可以消化進來?因為他也是人間的學問。也就是說他也是理性的開發,而人類的理性只有一個理性,而且同一個理性,只是理性有不同的發展的面向,或是不同發展的層次,既然人類的理性是有作用的,這個人類理性的開發理當擁有一切。所以最理想的民族文化的發展是這一個民族本身經過歷史長遠的發展,應該把人類所有理性的內涵都開發出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一個民族到某個時代還沒有開發全盡的,讓他再繼續生存下去,照例應該可以把其他開發的都開發出來。所以以中華民族的好學程度,縱使沒有西方文化傳進來,中國人要盡民族的本性,或說一個人要盡一個君子的本性,他應該隨時自我反省,有所不足,不敢不勉,一定要勉勵,對不足的再多開擴,日知其所無,月無忘其所能。所以中華民族本來就應該自己開出民主科學,自己現在還沒有開出,還來不及開出,而西方人已經開的相當的豐富,相當的完整,這本來應該是中華民族的福氣,我們的幸運。我們可以看到別的民族已經把我們還沒有開發出來的另一面,或是另一個層次開發的這麼好。所以我們自己民族不必以長久的歷史來開發,我們就可以學習,學習就不需要長久的時間,所以一個有理性的人,要學習理性的成就,照道理應該是相當簡單容易的。所以只看誠懇的程度。


      既然是理性的為什麼不能學,西方人的科學,是從邏輯數學而來,邏輯數學本來就是人類心靈本有的東西,為什麼中國人沒有邏輯?中國人有邏輯,中國這些學者有邏輯,只是沒有反省邏輯,沒有成就邏輯學。所以對邏輯的研究不夠精密,所以邏輯往往不能夠起大的作用。中國人有數學,只不過數學沒有所謂的現代化,沒有符號化,沒有高度的抽象化,所以數學用起來笨重,不好用。那麼只要往前一轉,那中國人的邏輯數學就可以很快的有所成就,不僅是能夠跟西方人一般的成就,乃至於也可以超越西方,因為西方人不敢說他們已經把邏輯數學的道理都已經講的完滿了,都已經講到盡頭了。所以科學也可以成就,因為科學就是按照思考的道理一步一步的深入的,所以要耐得住繁瑣。要言必有據,行必有序,你講一句話,你做一項的思考,一定要有本有源,有根有據,你去一步一步的去推理,一定要按照邏輯的順序。所以胡適之罵中國人說中國人都是差不多先生,什麼說差不多?這就是說中國人的科學精神,不夠精密。但是差不多這三個字是不是就一定不可以用呢?其實在人情世故上,有些地方是要差不多的,鄭板橋說難得糊塗。但是在科學的研究上,你就不可以差不多,你不可以糊塗。這是兩種不同的人生的面向,你要用不同的心態來面對來處理,所以胡適之完全傾向於科學,打消了其他的學問,只是一種五四的偏激,叫全盤西化,叫科學掛帥。


      西方人的科學既然是人類理性的成就,我們中國人為什麼不能學科學?上一次講過學科學並不那麼困難,只要我們把握到科學的精神,我們做好科學的教育。五四時代說我們學西方文化的主題叫做科學與民主,另外一方面是民主,什麼叫做民主?民主是一種政治制度。自從有人類以來,因為人類是要群居的,既然很多人住在一起,很多人共同生活,就要某些規範,某些次序,這個規範次序漸漸的形成了有系統的制度。這個制度是用來管理眾人,使眾人都可以在一個次序中共同生活,這個管理眾人的事情叫做政治。所以有所謂的政治制度。只要人類群居,就要有政治,就要有制度。而在人類歷史中,有各種的政治的制度。那麼不管所謂的奴隸社會,後來是貴族政治,貴族的體制,然後再到所謂的專制的政治,專制的體制,大概人類對於政治的處理方式,也只不過幾種。那麼比較成熟的也只不過是所謂貴族政治,專制政治。這兩種體制,也能夠治國,也能夠處理百姓的生活,但是問題比較多。所以後來發展為民主政治,那麼民主政治並不見得就是完美的,西方的政治學家洛克說,人需要政治,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所以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又需要政治,所以這事是必需的惡。這不完美的政治體制他是不完美的善,所以他是一個惡。那麼人又需要,所以這是必需的惡,所以政治是必需的惡。政治是一種不好的東西,而我們又必需,那怎麼辦?所以儘量追求它接近美好,最好的是不要有政治。但是他說只有神的民族,才可以沒有政治,什麼叫做神的民族,就是每個人都是神,每個人都是聖人這就不需要管理了。凡是牽扯到管理一定要有制度,制度就是政治。只有大家都是神,都是聖人,才不需要管理。所以人間一定需要政治,在一般的政治學家看來,民主政治是比較合理的政治制度,所以西方人完成了民主的政治,令我們大開眼界,非常羡慕。


      中國古人原來就有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以民為貴,以民為本,所以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所以很多學者都認為中國人本來就是有民主的思想,其實不應該這樣說,中國人本來有民本的思想,以民為本,以民為貴,但是不可以叫做民主的思想。因為民主這兩個字是一種制度的名稱。你如果以民為本,而沒有形成一種制度就不可以叫做民主。所以民本跟民主是不一樣的,還差一個制度的建立。當然有民本,以民為貴的這一種傳統,要進一步形成制度,把民本跟民貴這一種見解真正的落實在政治的體制當中,這是相當容易的。只要中國人真的是理性化的,把民本落實為民主,應該不這麼困難。所以中國將近一百年來其實在政治上也都追求政治體制的清明。這是兩個大黨都共同追求的目標,我們百姓非常有幸這一種的追求日漸起色,有相當的成就。只是到現在,可能還沒有完全完整。所以這都是我們中華民族還要努力的地方。


      現在西方文化最重要的兩大範疇就是科學與民主。那麼科學與民主如果是理性的,依照中華民族的教導,依照儒家的心態,那是一定要去追求的。所以現在我們就講到新儒家的這個觀念。我們說儒家是完全理性化的生命,這個理性化的生命,是內聖外王的生命,他的學問,就是完整的學問,一時或許不完整,但是有志於追求完整,所以儒家的學問他永遠是活的。為什麼呢?因為人類的理性長在。所謂的天不變,地不變,道也不變,所以理性常在。而這個理性,他是應該面對每個人面對每個時代,甚至面對每一件事情,而有恰當的處理的。所以以儒家的精神,來面對他當下的時代,於是儒家的基本精神是不變的,都是君子之德。但是他所面對的情況不同,他就應該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所以孔子說殷因與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這個所因處,就是他的核心的觀念,核心的態度是不變的。但是這些處理現實事物的方式,是可變的,這禮儀是可變的,而這基本態度是不變的。所以面對各種不同的時代,儒家都有它恰當的作用,那麼先秦儒家有先秦儒家的見地,這是儒家的第一期發展。後來經過秦始皇的破壞,到了漢朝的復興,又到了三國魏晉南北朝隋唐的這個轉變。魏晉南北朝這個中國人的主要的學問是轉向道家,隋唐是佛學的時代,到了宋明,又復興儒家,宋明的復興儒家,是經過魏晉的道家以及隋唐的佛家,經過他們的洗禮,或是經過他們的刺激,經過他們的提醒而對於儒學有更進一步的發揚。所以宋明儒學一方面是繼承先秦儒學基本的精神,一方面又有他們特別的學問成就。這被西方人稱為新儒學,就是儒學新的成就。我們說宋明儒又經過清朝乃至於民國,五四運動以來儒學又沒落。但是在五四運動的同時,我們剛才說並不是所有的學者都是這麼的激切,都是要全盤西化,民間還是保留了真正的具有儒家的基本精神的人,這一種人他們是繼承了儒家的精神,而有能夠看到整個世局的變化,能夠為我們中華民族在找尋當代應該有的方向。這一批人也叫做新儒家,這就是當代新儒家。所以這就是儒家的第三期發展。


      第一期發展是先秦儒家,以孔孟荀三個人為代表。第二期發展就是宋明理學,宋明儒學。宋明儒學是儒家消化佛家跟道家而使儒家的高明的一面心性的探討更加精微的一個時代,所以宋明儒對儒家是有貢獻的。那麼當代新儒家他是面對西方的文化,面對當前的時代而興起的一個儒家的志業。這個儒家的志業在當代應該有那些的內容呢?我們從剛才講到現在,我相信各位應該也有相當的瞭解了。當代新儒家要做些什麼事,你如果是一個儒家之徒,或者說你自己認為是一個君子之人,在當前時代,要怎麼定立自己的人生方向?或者說自己最重要的志向在那裡、要完成哪些學問、要建立那些的功業這才對的起孔孟,對的起儒家,對得起君子這個稱呼。牟宗三先生他是新儒家的集大成者。因為當代新儒家開創于民國初年,五四運動的時候有個人熊十力先生,他有三個弟子,最出色。一個是唐君毅,唐君毅先生號稱新儒家的仁者,因為它表現了一種很廣闊的文化的包容精神,他的為人也非常的謙恭有禮,學問廣大,然後無限的包容,這個是儒家的仁者氣象。那麼另外一個叫做徐複觀先生,他的文筆非常的犀利,他尤其對於文化界教育界政治界有非常尖銳的批判,號稱新儒家的勇者。牟宗三先生思考非常的精密,他建構了當代新儒家的理論,號稱新儒家的智者,他是一個純哲學家式的人物。而當代的中國哲學家比古代的儒者有他方便的地方。因為當代的學術已經吸收了西方的學術的傳統,所謂的邏輯思考,系統的建立。所以牟宗三先生在當代所完成的學問是中西融匯,古今貫通。而這個融會貫通兩個學問,又用當代的哲學術語建構成一個當代人乃至於西方人都可以瞭解的哲學系統。用系統來說明哲學,這跟古人是大不相同的。古人是直抒胸臆,直接的把他的學問講出來。那麼我們看宋明儒的學問,往往是語錄,就是他隨機講學的記錄。假如有文章呢,也是單篇的文章,沒有形成一個一步一步的很明白的有本有源的系統。所以建構系統是西方人的特長。


      牟先生處在當代,他對於西方的學問有他相當深入的研究,尤其對於康得哲學,像康得的三大批判。西方人翻譯康得的三大批判,因為康得是用德文寫的,像翻譯成英文、法文或是其他文字,往往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翻譯一部,牟宗三先生他一個中國人,中國人的學問跟西方是大大不同的。西方雖然是有德文法文英文的不同,但他們的文字祖宗都是拉丁文,所以他們要做翻譯是比較容易的。中國人要翻譯西方的學問是不同于西方人翻譯西方,但是牟宗三先生以一個人的能力翻譯了康得的三大批判,全世界沒有,沒有這回事。可見牟先生對於西方的學問,尤其對康得的哲學深入的程度,所以不只是對於東方學問,不只是對儒釋道三家有精深的研究,有大部頭的書著作。以我研讀的心得,我常常這樣感歎,就是要說儒家,要談儒家的學問,自從孔子以後兩千多年,沒有人談的比牟宗三先生清楚。要說道家的學問,自從老子莊子以下兩千多年,沒有人能夠把道家的基本的觀念,道家的核心的價值,談的像牟先生這樣的深入,這樣子的精確。所以要瞭解道家,不讀牟先生恐怕常常是道聼塗説,常常是胡思亂想一通而已。對於佛家,牟先生說他自己不是佛教徒,但是他對於佛家,他有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佛性與般若》。他是從原始佛教一直談到空宗有宗,一直談到天臺華嚴禪宗。牟先生是以天臺判教為核心,從這裡開展出去,涉及一切的佛學。我也看過一些佛學的其他著作,但是我還是認為牟先生這一部《佛性與般若》寫的最清楚。要不然,佛家的書籍浩瀚無窮,佛家的各種說法都非常的精妙廣大,你如何去把握佛學呢?所以假如你讀牟先生的這一本書,就很容易能夠把握它。為什麼?因為牟先生的思考方式是不思考則已,一思考就要思考到他的根源所在。所以每一種學問都是究本窮源,從他的最核心的地方說起,而且一步一步的開展,建立整個系統。所以最能夠開闊一個人的心思,眉目清楚,最能夠讓一個人的見識長進。所以牟先生稱為新儒家的智者。


      牟先生歸納出新儒家就是儒家在當代的發展,有三個重要的主題。第一個就是所謂的【傳統的繼承】。牟先生是說【道統的繼承】,用道統兩個字,所謂道,就是儒家之道,道家之道,佛家之道,以三家為主。這個就是中國文化的主流,這三家都指出生命的方向,這是人類的學問非常重要的一環。這幾乎已經囊括了康得所謂的實踐理性的使用,就是實踐理性這邊的發皇,這邊的開拓。儒釋道三家已經把實踐的學問開拓的非常廣大高明,所以中國人放棄了這三家的學問,不僅對不起自己的祖先,也對不起全人類。現在經過清末民初的摧殘,我們現在的一個中華民族的子孫,一個儒家的子弟,第一步就應該恢復中華民族的智慧,這叫【道統的繼承】。那麼剛才說道統的繼承,就儒釋道三家,牟先生以身作則他對這三家,都有精深的研究,都有大部頭的著作,我們可以去參考。總之,現在一個中國讀書人,如果沒有相當的儒家道家佛家的學問基礎,那真的是不足以稱為是一個中國讀書人,所以道統要繼承下來。


      第二個志業是【學統的開出】。學統就是學問的傳統,這個學問的傳統大體是指西方的學術而言,就是思辨理性方面的學問,叫做學統。學統的開出,用開出兩個字,剛才道統是用繼承兩個字。因為這個道統是中華民族本有,所以叫做繼承。現在學統用開出兩個字,不是學習,也不是西化,他說開出,什麼叫開出?開這個字,是借用佛教的大乘起信論,有所謂的一心開二門。這個開字,一個心開出兩個門,那兩個門,真如門生滅門,就是開出真如界跟世俗界。真俗兩界,其實都是一心所開,而雖然是一心所開,這個真正的心是真如心,所以也可以說真如心,開生滅門。所以這個開字,一方面說一心可以開二門,所以一個理性可以開出道德理性或者說實踐理性,也可以開出思辨理性或者說知識的理性,這叫一心開二門。那麼現在學統的開出也可以說由一個理性,開出兩面。我們既然有道統了,現在我們又要開學統。其實更重要的是以道統為本位,而開出學統的意思。以前曾經介紹過康得有思辨理性,人類有思辨理性跟實踐理性。而實踐理性有優先性,已經介紹過觀念。現在呢,是以道德理性為主,而道德理性本身就可以開出知識理性,開出科學。因為一個君子的理想是正德利用 厚生萬物。正德是屬於德行部分,利用跟厚生就是要開出人間的科學,乃至於要開出人間的政治的制度。所以這是一個君子所必須的要求,所以學統不在我們的理想之外,是在一個君子的理想之中,所以叫做學統的開出。我們用開出兩個字,就可以更好的表達我們對於西方學問學習的態度。因為有些人認為我們學習西方是把西方移植到中國來,或是嫁接在中國學問的主幹上,其實移植跟嫁接這種講法,都不如開出。我們中國文化的主幹,就可以自我生髮出知識的學問。這樣也就是說西方的知識學問本來就是中國這個學問應該有的要求,所以是自我的要求,是自我的決定,不是因為被西方所刺激,不是因為西方的船堅炮利不得已要學西方的,不是我們羡慕西方的成就,所以我們學西方,而是由於一個儒者一個君子一個尊崇道德理性的人他必定自我要求的。這樣子我們去學西方的學問,去學科學,才不會感覺到格格不入,或是才不會用功利的態度來學習,這本來就是我們有的,叫做【學統的開出】。這裡面包括我們做學問要參考西方的系統性的研究方法,我們要把學問重新再講一遍,用精密的系統方式講出來,讓這個學問是真的可以長留在人間,不要說人存政舉,人亡政息。一個人在的時候就可以傳法,這一個人不在了就不能傳法,要把這個法,這個教能夠重新的說明,用系統的方式說明,來定住這個教,讓這個教不要隨便的遊移,這樣子這個中國的學問也能夠長遠的保存,也能夠很明白的很確定的安住在那裡。所以西方學統的開出對中國的學問有重大的意義。就是學問也要參考西方的表達模式,中國人的表達方式,太過玄妙了,太過高明瞭,這個玄妙高明,有些達到不可思意的地步。那當然不可用語言表達,但是能夠用語言表達的要清楚表達,乃至於不能夠語言表達的,要用語言表達他為什麼不能表達,不能夠只有高來高去,高來高去固然有高的境界。但是這些智慧其實可以用學問一步一步的建立,建立到不能夠表達的地方,我們明白的說以上是不能表達的。所以【學統的開出】,在我們中國哲學上,有重大意義。然後我剛才說,學統的開出,主題是在科學的研究。因為科學也是人類理性的成就,科學對人生有很大的貢獻。但是用開出兩個字,又代表科學的成就,要由實踐的理性來主導,來引領他的方向,這叫做開出。所以科學不會獨自的做大,科學最後是歸人生所用,科學能夠造福人生,而不會危害人生,這個叫做【學統的開出】。這一中對於西方的學習,不僅是對中國文化有作用,而且對西方文化也有重大的意義。因為西方人一味的往思辨理性走,他的實踐理性不足以駕馭思辨理性,也就是說人類的道德不足以引導科學的時候,那科學可能就會出亂。所以中國人應該負起這個責任,西方人或許不能負起這個責任,但是中國人的心靈還是實踐理性為主,以道德為主。假如中國來研究科學,中國人的科學,可以與西方並駕齊驅,乃至於超越西方的時候,那麼中國人必定有他正確的科學觀,正確的科學發展方向,所以中國人要趕緊回歸正位了。這叫做【學統的開出】。


      第三個志業是【政統的完成】。叫政統,就是政治的統序,政治的制度。這個政統當然是指民主政治而言,叫做民主建國。剛才說過這一方面,中國人正在積極地努力,而且越來越有成就,我們都感覺到非常的欣慰,我們也祝福我們的國家民主建國早日成就。然後我們百姓才能夠真的能在平等自由的氣氛當中,安和樂利,這也是儒家永恆的理想所在。所以當代新儒家的心態是非常的坦誠大方的,他們的眼光是很高遠的,他們的心態是很廣大的。所以在新儒家的志業裡面,它不僅是對於中國的學問的尊重,要負起傳承的責任,對於西方的學問,也有相當深刻的瞭解,尤其把握到他們學問的本質,而且認為西方的學問並不難吸收,並不難消化,最後還關切到整個民生,體貼百姓的疾苦,要真正能夠拯救百姓,最重要的就是政治體制的合理化。以這樣的心態,來為人為學,這叫做儒家,在當代這樣做就是新的儒家,叫做當代新儒家。其實這一種心態並不是某些人的心態而已,這乃是每一個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都希望做的,所以新儒家並不是只有某些研究儒家學問的人,應該說每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是新儒家。那我們可以自己期勉自己也成為一個新儒家。新儒家並沒有排斥其他的宗教,並沒有排斥其他的學問,只要你是理性的,只要你對人類是有貢獻的,只要心靈是光明的,他都多多少少是儒家,都有儒家的心靈,都可以說是儒家的門徒。所以新儒家就跟原始儒家一樣,沒有特定的主張,他的主張就是理性。所以沒有特定的主張就是他的主張,他的主張就是一切,一切的學問,就是他的學問,一切的理想就是他的理想。


      那麼如果大家要更深度的瞭解新儒家,我建議大家可以讀讀牟宗三先生的書。牟先生一輩子讀書做學問寫書,已經有數千萬字,一筆一筆寫出來,寫了幾千萬字。現在他已經過世了,弟子們為他出了牟宗三全集,總共有三十二大冊。有些是比較淺近的,有些是比較難讀的。我常常勸想要對儒家學問或是新儒家學問有所瞭解的人,或是想要關心中華民族存亡的人都應該看看牟宗三先生的書。尤其我建議準備一套牟宗三全集,然後一部一部的讀下去。牟宗三全集在臺灣出版,裝訂非常的講究,價格也不低,大概就五六千塊人民幣,而且進口非常的麻煩,在大陸只有少數的幾本有正式出版,所以要得到牟宗三全集很不容易。據我所知,有一些朋友,因為很熱切的想要讀,所以他們就自己影印幾部,自己讀,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剩下。假如有剩下幾部的話,如果朋友需要,或許可以跟他們商量,是不是可以讓出幾部。反正這些人也不是做生意,他就是影印的本錢多少,就是多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剩下。你可以去打聽打聽,這是不得已的,要進口非常困難,所以他們就用這個方法。雖然違反于所謂的智慧財產權,或是說出版法了,但是也不得已。我們是可以同情他們的好學的精神。如果大家想要的話也可以去聯繫一下,我這裡跟大家講一講聯繫的電話好了,不知道有沒有剩下不曉得,我看看,有沒有想要,沒有人想要就不要說了,有幾個想要的牟宗三全集,你打這個電話看看,******33768 姓趙,趙老師。要瞭解新儒家,最好是看牟先生的書,當然如果能夠再擴大,看看唐君毅先生,徐複觀先生的書,再往前追溯,看看熊十力先生乃至於當代新儒家,其實他的精神或是對於當前時代的反省,老早就起於明末的三大儒,尤其是王船山,熊先生一生最敬佩王船山。所以再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王船山,顧炎武,黃宗羲,這明末三大儒。當然可以往前追溯到宋明理學,在往上就可以通到先秦儒家,一步一步的上溯。從當代新儒家讀起,是比較切近的。


      最後還有一個小問題,還有一個小小的意見,就是前幾天我說過,讀經的孩子到了他長大之後,有書院的設立可以讓他繼續往前求學。書院的規劃現在已經有一個簡單的草案,因為有些人問到說,如果沒有到書院,怎麼指導孩子繼續往前求學呢?我就想到,我在書院的規劃裡面,有列出在書院裡面要讀的書。大概中國的書有兩百部左右,西方的書有一百部左右,這個書目都已經開出來了。中國的兩百部書目主要是參考梁啟超所開的書目。因為在民國初年,當時清華大學的學生還念念不忘中國的學問,雖然自小他們就開始一直讀體制的學校,現代化的小學,所以他們這一批人從小就遠離了中國文化。到了他們讀大學的時候,他們還念念不忘,所以就請梁啟超替他們開國學書目,研究國學需要讀那些書,請他開出來。梁啟超就開出了兩百多部,他認為中國學問當中最重要的書。清華大學生又請了胡適之開書目,胡適之一口氣就開了兩千多部書。所以梁啟超就笑了,笑他說這兩千多部書,有的連我都沒有讀過,你給這些清華大學的理工科,而且將來都想要去留學的學生,你開這兩千部誰去讀啊。那麼清華大學的學生不只是認為兩千部太多了,連梁啟超開的兩百多部都嫌太多,就再拜託梁啟超先生說你開一個更簡單一點的好不好。所以梁啟超就又開了二十幾部重要的書目。其實這二十幾部我告訴各位就是連現在的中文研究所的博士,畢業的博士都還沒有讀完過。二十幾部沒有讀完過,中國學問哪,真的是沒落了。所以在臺灣錢賓四錢穆先生他又開出更簡單的書目叫做中國文化七書。七本書,你要瞭解中國文化,只要讀這七本就夠了,或者說你這七本書都沒有讀過,你對中國文化是門外漢,所以中國人最少要讀七本書。


      你看從兩千多部變成兩百多部,從兩百多部變成二十幾部,從二十幾部變成七部,那我把這七部念出來,看看我們在座的各位你看過沒有,如果連這七部都沒有讀過那真是慚愧啊!這七部就是《論語》《孟子》《老子》《莊子》,再來就是《近思錄》《傳習錄》《六祖壇經》,就這七本。《論語》《孟子》是儒家的基本經典,《老子》《莊子》是道家的基本經典,這一定要讀的。然後再來就是所謂《近思錄》,近就是遠近那個近,思就是思考的思。孔子說切問而近思,你要問問題,不要問那麼高遠的問題,問比較切實的真切的,你心中現在正在,正要,正需要的問題。你不要問那麼大問題,問,切問,問要切問,思呢,你不要想那些虛無飄渺的東西。你要近思,所謂近就是和於你自己,你當前的狀況,你要思考這些,所以叫做近思。《近思錄》是朱熹編的,北宋四家的學問精華,所以要瞭解北宋諸儒你就看《近思錄》。因為朱熹都讀過了,他的精選集,就是周敦頤、張橫渠、程明道、程伊川,這四個人的精選錄,叫《近思錄》,相當重要的一本書。再來就是《傳習錄》,王陽明的《傳習錄》,這兩部書可以對於宋明理學有相當的代表性,也就對於宋明新儒家有代表性,是一定要讀的。再來就是《六祖壇經》。以《六祖壇經》來代表佛學。那麼當然六祖壇經不足以盡一切的佛學,但是呢,他叫中國人讀讀這部書,這一部書的智慧是很高的,而且跟中國的學問最為接近,所以叫做中國文化七書。那麼在我書院的規劃當中,我用梁啟超的兩百部書,這些是書院的學生一定要讀過的。所以中國人讀的中國書太少了,我們一定要重新培養一批讀書種子。所以在書院裡面我設計是十年讀書,古人說十年寒窗無人問,十年閉門讀書就應該可以把這兩百部書都讀過。然後也不可以孤陋寡聞,也要讀西方的學問,西方的學問大概要讀一百部左右,就是西方所有學問的精華,一定要讀的,各門各派的經典之作,一定要讀的。因為將來是國際化的時代,地球村的時代,一個學者應該是兼通中西才可以。那麼假如有興趣知道這些書目的人,我們可以給他這一份書院的規劃,那麼當然也是希望大家共同來關注書院的創設,這是古往今來所沒有的,也是中國跟西方所沒有的,那麼這是一個很特別的一個構思,需要天下許多人共同的協助。如果需要的人,這樣子我們請在那裡登記,剛才說可以在聯社登記,那麼我們登記你的電子郵箱好了。假如要交我們這邊印出來,那麼一份就二三十頁,很浪費紙張,所以我們用電子郵件,你在那裡登記電子郵件,電子的郵件信箱那麼我們用網路發給你,那這樣子大家就有了,這樣子比較節省。需要的人去登記,時光迅速,我本來以為六堂課是很多,但是呢,一天一天的講,也講完了。我這一次很榮幸能夠跟大家共度幾天的時光,跟大家討論一些學術的問題。我非常高興,我個人學問沒有什麼成就,那麼只是跟大家共同討論,竭盡我的所能,提供給大家一些小小的所思所得。以後還有很多的大學問,我也介紹了,希望大家自己去追求大學問,那麼這樣就不枉費我來這裡一趟,希望我們以後有機會常常見面,謝謝各位!(鼓掌)


 


                                                                               (廣毅班丘山、平仁整理)




新儒家的志業(二)


200831日季謙先生演講於高雄崇義大樓


 


(季謙按:高雄這一篇,丁丁修了一下,我還沒再修,不過,丁丁修過,應該沒什麼問題了。不過,翻看前後,連日期和地點都沒有,可見記錄者沒有經驗,依照檔案存取的時間,約略在2008年。)


 


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這一場演講,是臨時多出來的,因為自從1994年元月開始,我每個月都舉辦讀經的師資研習,本來十幾年來,所有師資研習都在臺北,兩年前,基金會成立後,就想多擴大服務,於是就北中南每個月輪一個地方。所以每隔三個月就會來南部一次。明天三月二日,正好又輪到南部的師資研習會,徐錦文先生上個月跟我說,我好久沒有來高雄崇義大樓演講了,說問我甚麼時候可以再來?我就說:既然到南部來了,就安排在三月一日吧,於是定了今天的這場演講。而且徐錦文先生表示,今天的聽眾大部份是讀經的推廣者,對讀經理論已經有相當的瞭解了,希望我今天講些讀經以外的題目。


    所以今天的講題和平常不一樣,今天就講講「新儒家的志業」。因為別人看我,或是我自己勉勵自己,是一個新儒家之徒。本來自古以來,有所謂「儒家之徒」,現在加一個「新」字──「新儒家之徒」,我是不是能夠當新儒家的門徒,我不敢自居,我只是努力看看能不能追隨新儒家,做一個新儒家的追隨者。今天所要講的內容,首先解釋「新儒家」的一辭的意義,從此,進一步瞭解新儒家的特色,再進一步說明新儒家的志業所在。我勉勵自己成為新儒家之徒,而且我也希望大家都能成為新儒家之徒,為什麼呢?


  在還沒做解釋之前,我想有一個思考的方法要介紹建立一下:我們面對問題,大概有兩種思考模式。有一種是比較容易的,大家常在用的;有一種是比較不容易的,也可以說大家不常用的。對於特別的事,我們的思考要用特別的模式,就是要用不常用的那個模式,才能夠把問題想清楚。世間的道理,說少不少,說多也不多,總起來也只不過兩個類型,只要我們的思考問題的模式走對了路,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有些一般人認為很難解決的問題,往往是因為他思考的模式沒有選對而已,所以一個人同時具備兩種思考模式以隨時運用,是很重要的。


  這兩種思考模式是甚麼呢?


  第一種是平列的,也就是是「並立式」的,也可以說是「橫剖面」的思考模式。甚麼意思?就是當面對一些不同的觀念,不同的內容的東西,我們把它們看成是並列的,就是一樣、兩樣、三樣、四樣(用手勢,右手從左向右橫向一頓一頓地擺過去),我們一般人常說的「多元化」,可能都是這樣思考的。這邊有一類學問,這邊也有一類學問,這邊又有一類學問,這樣(手勢)幾種學問。我們說我們要有多元化的教育,我們要培養多元的人才,或是更根本地說人類有多元的智慧,西方人迦納(Gardnar)有所謂7種智慧、8種智慧,所以我們的教育就要有7種課程、8種課程,來開發他的各種智慧。我就請問各位,你對這所謂的多元化,這人類的多種智慧,還有世間的多種學問,請問你是怎麼看的?譬如東、西方的學問,你怎麼看?是不是東方文化一邊,西方文化一邊?


多種智慧:語文、數理、音樂、美術、體能、自我反省(類似德性的智慧),與人相處的智慧、觀察自然的智慧……像這樣幾種智慧,請問你是怎麼看的?是12345678(手勢一下下橫擺)或是12345678(手勢一下下直升)?這種有層次(手勢由下往上)的思考,不是橫列的平面的,而是縱升立體的,叫做「縱貫的思考模式」;對照這縱貫的思考模式,我們把剛才所說的並立的,叫「橫列的思考模式」。


  原則上,我們面對問題時,應該採用相應的思考模式,才能夠使問題與答案其各得其所、各正其性。假如我們頭腦裡面只有單一的一種,那麼,不管人生問題是平列的關係、抑或縱貫的關係,你就只能用唯一的一種思考模式去思考。如果你只有平列的思考,而它剛好是平列的,你的思考就可能是對的;但它如果是縱貫的關係,你卻用平列的方法去看他,那就不能符合他們的本性,你就不能夠確實地處理這些問題。


  剛才我說人類至少應該擁有這兩種思考模式:「平列的」和「縱貫的」。但一般人往往只具備一種,那種比較簡單的、比較常見的、大家常用的……你猜是「平列的」還是「縱貫的」?你比較常用的是「平列的」還是「縱貫的」?(有人答:平列的)對的,用「平列的」。因為「平列的」比較簡單,「縱貫的」比較難。所以我們應該培養一種能力,這種能力就是—我既可以平列又可以縱貫,面對著多種的學問或多種的理論,應該用平列式的思考就用平列的,應該用縱貫的就用縱貫的,運用自如。如果沒有建立好這兩種思考模式,會只用一般人常用的「平列的」思考模式,遇到縱貫的事件,你就會把高的看成低的,這叫「狗眼看人低」(罵人的話,因為該罵嘛!)


   以上,我先提出兩種思考模式,因為待會兒會用到。現在回頭講新儒家:


   要瞭解「新儒家」,首先要瞭解「儒家」。講到儒家,就先要講到「經典」,你瞭解了「經典」,就比較能夠瞭解「儒家」,乃至「新儒家」。


  什麼叫做「經典」,我就想要用「經史子集」(四庫全書的學問)一辭來說明:「經史子集」號稱「四庫」,中國有「四庫全書」。我們提到「四庫」,要聯想到另外有一個民族的學問,叫做「三藏」,三藏就是「經、律、論」。「經律論」是佛教書籍的分類,「經史子集」(四庫)是中國學問的分類,書籍的分類,就代表學問的分類。請大家注意一下:佛教的書籍分成三大類,這三大類都是寶藏,所以叫做「三藏」,這三藏的排列是「經、律、論」;我們中國的學問分成四類,用四個倉庫把他收藏起來,也是四個寶藏,叫做「經、史、子、集」。我剛才口氣比較強調的是哪一個字?「經」!


  要知道,這不是偶然的、隨意的「剛好」,而是不謀而合。因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有學問的人、有理性的人、有智慧的人,所見自然略同。也就是說,這是真理的所在,是人類共同的智慧見解。所有有智慧的人來安排這些書籍,次序一定都是這樣的,「經」一定是在首位。佛教的書籍裡,凡佛所說叫做「經」;佛說了以後,或者當下,或者經過了幾十、幾百年,有菩薩聽聞了佛的說法,有自己的心得,並發揮佛理教導眾生,這種菩薩的心得和解說,叫做「論」。佛說為經,菩薩造為論,這是不能隨便稱呼的。而「律」也是厲害的東西,是佛教團體的法律,叫做戒律,戒律的重要性,還在菩薩的論述之上,所以依序是「經、律、論」。


  而中國的典籍麼多,請問,那一本可以稱為「經」?普通常說四書五經、十三經。甚麼叫做「經」?為什麼稱它們為「經」?我們可以簡單地這樣說:凡是跟孔子有關的書叫做「經」。何以如此?剛才說,在印度,佛所說叫做經,在中國,凡是經過孔子的編輯、經過孔子的解釋、或者孔子的手筆,孔子拿來做教材的,這些書,後來都叫經。乃至於是所謂的「傳」,──轉述、傳述「經義」的書,如果轉述得好,也能成為「經」。所以,本來經只有六經或五經,後來《左傳》雖然是傳,因為解釋春秋,也稱為經;《穀梁傳》、《公羊傳》也都是經;連《禮記》也叫做經,為什麼?因為它很貼切於道、很貼近孔子的學問。也就是說,他很貼近聖人的心靈,所以本來是「傳」,後來也升格為「經」。


  再說「子」。甚麼叫「子」?我們說孔子、孟子、老子、莊子,都稱之為子。「子」就是「先生」,「先生」本義是「年長的人」,這裏指教學的人。教學的人,大體年齡都比學生長些,當然他的生命得要有高度的成就:是高度的思想家、高度的思想者,才能成為有高度的老師,才能流傳後世,才能在歷史上留名,而稱為「諸子」。如果只要他能夠教學的都叫「子」,像我,我如果成為子,是甚麼子?(眾答:王子),對啦!但叫我「王子」會成為笑話,這是歷史不承認的,因為我沒有那麼高的學問。所以在歷史上被公認成為一個「子」,也不簡單,都是高度的思想家。


  此外,我們一說「諸子」,往往還會接「百家」。甚麼叫做「家」?家就是一個家族。古時大夫稱家、諸侯稱國,天子稱天下。「家」本是一個家庭,引申為一個家族,其中有傳宗接代的意思。古時候是貴族政治,凡是大夫以上,都有封地,其爵祿位可以世襲,父親傳給兒子、兒子傳給孫子,好像一個「家族」一樣。所謂「諸子百家」,這個「諸子」的「子」,指的是一個個人,而這個「子」所傳授學問高明,有人將它一代傳一代,儼然變成為一個家族。所以有儒家、道家、法家、墨家、陰陽家……這個「家」的意思就是一個學問的家族,也就是一門學問的傳統,有許多學問傳統,所以說「百家」。


  現在再講回來:經史子集的類別中,「史」大概是歷史,「集」大概是文集,而「經」跟「子」本都屬於思想性的學問,性質是相近的,但為何還要分為兩類呢?剛才講佛所說稱經、菩薩所造稱論,經跟論不同。那麼經跟論的不同,請問它是平列的不同,還是上下的不同?(眾答:上下。)是的,就如同憲法跟法律的不同,它是上下的不同。在古人看來,如果真的要分經跟子,請問,它是平列的不同?還是上下的不同?哪種不同?剛才我講諸子百家,諸子也可以包含孔子、孟子、老子、莊子、韓非子、墨子。孔子、孟子,我們現在稱為儒家;老子、莊子稱為道家;韓非子我們稱為法家;墨子我們稱為墨家……假如諸子就是很多的思想者,很多的老師叫諸子,請問「諸子」的意思是橫列的還是縱貫的?是橫列的。但是,如果用經史子集的概念,經也是諸子;論語是經,論語這本書可以叫做孔子;老子的作品叫做老子;莊子的作品叫做莊子;孟子的作品叫做孟子……我們說諸子是平列的,孔子、孟子、老子、莊子、韓非子……都是平列的。但是,如果我們換另外一個方式來思考—經跟子:那麼就只有論語、孟子—孔子、孟子這兩個人的著作可以當成經,老子、莊子永遠是子。


唐朝的時候,皇帝、王公貴族往往信奉道家,因為聽說老子姓李,唐朝的皇帝也姓李—李淵,李世民剛好認祖歸宗。他們非常尊崇道家、虔信道教,所以那時候明顯的推崇老、莊:老子被稱為道德經、莊子被稱為南華真經。注意這個問題!本來我們說老子、莊子,現在變成道德經、南華真經,什麼意思?就是把子升格為經!推崇他們!這種推崇有沒有成功?並沒有成功。一般我們稱老子為道德經,但講南華真經是莊子就不太有人曉得了—但是讀書人都知道,這兩本書是一樣的。不過,在正式場合、在學術界、在大學研究所開課,從來沒有一門課叫做道德經,沒有一門課叫南華真經,只有開老子課、莊子課,懂嗎?假如懂,你就知道,思考模式的不同很重要,你要瞭解中國古人為什麼要這樣子來分經子的不同。有些時候不分、有時候要分,當說「諸子」的時候是平列的,當說「經子」的時候,「經」就被推上去了。注意這個問題!


自古以來中華民族的讀書人都有縱貫的頭腦,不管任何朝代,都是以「經」為首要,都是推尊孔孟(至少推尊孔子)。就是魏晉時代(魏晉時代不是道家-老莊思想發達的時代嗎),也沒有人敢將老莊放在孔孟之上。比如說,有一個人叫斐徽,就曾問王弼說:「『無』--『無名天地之始』那個『無』,說『無』是一大智慧,『無』是很高明的境界,是萬物之本。老子一直說而孔子不說,是什麼意思?」各位,你讀過論語、讀過老子,你應該心中也有這個疑問才對!假如你心中還沒有這個疑問,可能你讀書的功力還不夠,假如你的疑問已經被解答了,那我就恭喜你:你真的是一個有智慧的人!所以,假如這個問題還沒有想到,那你讀書的境界還不夠。你想到了,那已經不錯了;想到了能解決,那了不起!我們看王弼怎麼回答,王弼不是魏晉時代的名士嗎?他們那個時代不是談三玄嗎?談老子、莊子、易經,老、莊、易叫「三玄」。這個談玄的時代,不是最推崇老子莊子嗎?但有人問過這問題,說「無」是一個很高的境界,老子一直講無,而孔子不講,請問這是甚麼原因?王弼回答說:這個「無」是最高境界沒錯,聖人體無—孔子是整個生命在「無」裡面,他體貼「無」,從自己的生命中表現出「無」,所以「體無」;無又不可以訓—無是不能講的,不可以訓、不足為訓,所以聖人不談無;老子是有者也—老子的境界還沒有到「無」,老子還在「有」裡面;故恆言其所不足—所以他天天講,天天講就代表他不夠,不夠才要講。他不夠也看到世間人不夠,那麼他就拼命想要講,把「無」解釋給你聽。聖人本來就在無裡面,他不必講。縱使是魏晉時代這麼推崇道家的時候,這些真正有智慧的人,都還知道儒家跟道家的不同,他們的不同不是「並列」的不同,而是「上下」的不同。那麼到了宋明理學,那就更不用說了,宋明理學就繼承儒家的—叫做「新儒家」。宋明理學家號稱「新儒家」的意思,是他不同於先秦儒家,因為它吸收了佛教以及道教,他受過佛家跟道家的刺激,所以有一些新的發展,所以叫新儒家。既然是儒家,那推崇儒家,乃至貶低道教,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中國幾千年來,每一個讀書人都有非常清楚的認識,一方面知道諸子百家,一方面知道諸子百家有層次。這種智慧,就是一種分辨的能力,大概到中華民國的開國,就消失了。從五四以來,我們中華民族的子孫,都喪失了這一種的智慧,喪失了這一種分辨的智慧,很少人都知道;縱使知道也模糊不清。有些同學說:「我喜歡老子!」你可以喜歡老子,但是他說:「我覺得老子比孔子偉大!」我就會判斷你沒有智慧!你不服氣,我雖然不能說服你,但是有一項可以說服你:你認為你很聰明、你認為你很有學問、你能言善道、你有批判精神、你不受古人欺騙……那我就問你:「兩千多年來的這些讀書人,哪一個人聰明不如你?哪一個人幽默不如你?哪一個人學問不如你?哪一個能言善道不如你?哪一個人懷疑精神不如你?」你不要認為你自己聰明、不要認為現在是現代化就可以隨便亂說。學問有沒有,只有有學問的人能夠看出來,你不可以騙人的(騙人就是騙自己)!只有從五四以來的中國人才會那麼愚昧,愚昧到現在!所以,假如有人提到儒家,你沒有振奮起來,你就是一個沒智慧的人,因為你就不懂甚麼叫儒家嘛!就好像你信佛,提到釋迦摩尼,你沒有精神一振,那你信甚麼佛教?所以,我們先分清楚經史史集的地位,用這個來對照,讓我們先瞭解儒家地位的特殊:只有儒家的智慧,或是,只有完滿的儒家智慧的人,才可以稱為聖人,其他人不足以稱為聖人!所以「聖人」這一個名號,不是隨便說的,也不是容易得到的,不是誰給了就有的,孔子不敢說自己是聖人,他在論語裡面一直表示:「我不是聖人。」所以,聖人不居聖,不自居為聖人,如此才能稱聖人。


瞭解「經」的意義、瞭解「聖人」的意義,那麼我們再來講,甚麼叫儒家呢?我們說諸子百家,儒家固然是家,因為他一直在傳授,其他家也傳授,像道家也有傳授,歷代都有懂道家之學的人物,以致我們現在還在研究道家。但有些家就傳得七零八落,只有某些家才傳得久遠,久的意思是時間上很久,遠的意思是傳播上很廣,叫做「久遠」。一門學問一成家,這個家要能夠流傳久遠,很不容易,一代一代過去,經過了幾十年、幾百年,甚至幾千年,誰還去管你呢?誰要傳你的智慧呢?所以,智慧之能夠流傳,學問能夠流傳,不是靠哪一個人的力量,不是靠任何政治、經濟的力量,而是靠一種力量—人性。你對人性的瞭解越深,能夠從根本處接觸到人性的問題,乃至於接觸到越根本、解決得越深刻,它就越能夠動人!為什麼?因為只要是人,一定有這些問題要解決。所以,能夠深切地見到人性之本然;而能夠開發人性之本然,或者我們這樣說,能夠深切地看到人性之苦惱,而能夠解決人性之苦惱,這樣它就可以流傳久遠,因為你是人,所以這個學問在人間流傳!方便的說:只要能夠達到這樣的深度,這樣的學問,它必定在人間永遠流傳—流傳廣大。這樣的情況,能影響許多的人、影響長久的時代,這個影響叫作「教」,那麼,如果這種「教」叫作「大教」,就是影響深遠、影響廣大、影響長久,它永遠不會在人間消失。縱使有起伏:有些時代,有智慧的人多,對著個教弘揚的大;有些時候,智慧低落了、人心渙散,不能瞭解這個教的深度意義,所以這個教就好像是沒落。雖然有起有伏,但是絕不斷絕,這樣子的教就可以成為大教、永恆的教。所以一個教之流傳,不是靠誰。佛教的流傳,不一定靠和尚;儒教的流傳(我們方便叫儒教,它的教不是宗教的教,是儒家的教化,儒教的流傳),不一定靠一些秀才、不一定靠一些儒者(當然他們都有功勞);基督教流傳不一定要靠牧師,基督教流傳靠誰?靠基督本人的生命!靠他的教化、他的登山寶訓。他碰觸到人類最深層的一種罪惡—原罪,它能夠解除你的罪惡,只要你皈依、只要你祈禱,這樣就給人很大的安慰,一般人都是很需要安慰的,只要你需要安慰,他就對你有效!所以,只要人類不能免於被安慰、人類不能免於恐懼,基督教一定流傳;只要你不能免於苦惱,佛教一定流傳;只要你有良心在,儒家一定流傳。


這種流傳,是人性的本然,你看這些教的流傳、流傳得這麼廣大久遠,你就要注意了!注意它為什麼會這樣。當你去瞭解它的時候,你就開始瞭解自己的心—人性(自己的心性),所以,人要開發自己,要用這些經教開發自己,因為它是人性的表露。有智慧的人,他深入到人性的深處、體會到人性的本然,這個本然,用佛家的話講—來自於諸佛,諸佛同一佛、真俗不二,所謂無量法界,它的心靈通於如此廣大高遠的境界,而且說對任何人都是如此。你不如此,就代表你辜負你的生命!所以,這個教導對眾生都有效,於是它就流傳久遠。剛才說過儒家,孔子說:「我欲仁,斯仁至矣。」一個人要成為一個仁者,他必須實踐,憑什麼實踐?是憑被老師教導、被父母要求嗎?儒家說:「不是!」是憑著你內心的深度慾望!仁在哪裡?在你心理!仁在你心裡的什麼地方?很深的地方。既然那麼深,我怎麼能夠知道呢?孔子說,雖然很深,但是,你想要的時候,就有了、它就來了,於是它就來了、它就在了,我欲仁斯仁至矣。孟子講得更清楚:本心良知,這個心就是你的本心,這個知就是你的良知。良者,善也、長也。你知道、永遠知道、隨時都知道,假如你說:「我沒有!」那是你自己對不起自己。所以一個人想要成為一個有意義的人,想要開發他內在生命的品質,他接觸到這種學問的時候,立刻就有一種很強烈的感受:這是我自己的生命,不是聖人的生命,於是聖人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千古之上有聖人處,千古之下有聖人處,其心同也,其理同也;東海有聖人處,西海有聖人處,其心同也,其理同也。所以,只要你體貼到:原來我的生命是活潑的、我的生命是嚮往於光明的、我的生命本質是要求豐富的,你就會所謂的「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你就會「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你就會跟人來往—「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而任何行為,都視為自己的事,你就會「人不知而不慍」。你就是個君子!


當你做到這個地步的時候,你整個生命是開展的,這叫作「君子坦蕩蕩」。這時候是愉快的:孔子用三個詞語來表現:一個是「悅」、一個是「樂」、一個是「不慍」。「不慍」就是沒有鬱悶,連鬱悶都沒有,當然也就不會什麼憂愁了。現在很多年輕人得所謂的「憂鬱症」⋯⋯活該!你生命沒長進嘛!你辜負自己嘛!當然這也是我們教育所要努力的:如何把人性提醒出來,而不是用強硬的方式把它灌下去。把它啟發出來⋯⋯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原來你的心是憤悱的、你的心想迸發出來的,這個聖人只不過是來點醒你一下,讓你的生命能如實地迸發出來,這樣你就能感受到生命的充實飽滿,於是就「悅」;你希望與人同樂,所以就「樂」;至於人家知道不知道,我覺得生命是自己的事,不是求人知道不知道的事,你就不慍……。


如果能夠這樣瞭解自己的生命,你就知道為什麼聖人之教會流傳久遠、為什麼儒家的教導被稱為經典。其他的諸子、其他的百家,它對人性的瞭解沒有這麼深刻,它對人的問題,沒有解決得這麼徹底⋯⋯你說法家吧!法家它對人性有多少瞭解?它解決人生什麼問題?它當然有用,但是它這個用是沒有根的、沒有源頭的,它只有在社會上、在現實的社會上用。它不能夠讓一個人,跟自己的生命照面、體貼,沒有生命內在本質的發揮⋯⋯法家做不到這點,墨家也做不到這點……所以孟子要批評墨家。有人說,孟子批評墨家,批評得太嚴格了,這是你沒有孟子的智慧。所以我們讀書要小心!不要隨便發議論!有些時候,古人傳下來的議論是定論。你不要說:「為什麼我要聽古人的?他們有他們的定論,我們現在有現在的看法……」  你不可以隨便有看法!因為,只要這個定論是真的,它是從人性出發的,那個定論就是永遠的定、是客觀的定,不是有一批人故意要推崇孔子、孟子,然後把孟子捧上天、替孟子打圓場,你不要這樣輕看古人。有些論、有些議論,是一定的,這個定不是主觀的定,而是客觀的定,只要你是人,你也應該這樣看,等到我們的學問能夠到達這樣的地步,就知道定論就是定論,代表我們能夠與聖人相通了,要不然你還隔得遠咧!


從此我們可以漸漸的瞭解,為什麼我們要遵從它—這個遵從,千為不要認為:因為古時候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採取董仲舒的建議,真的把百家罷黜了,然後在朝廷裡面以儒家為獨尊。自從那個時候開始,中國人就信奉儒家、以儒家為標準、中了儒家的毒……你不要那麼小氣(如果罵人的話:你不要那麼狗眼),為什麼董仲舒要那樣做?董仲舒也不是省油的燈啊!不是你可以隨便批評的啊!還有一點,難道董仲舒建議漢武帝採取了政治勢力罷黜百家?其實,所謂的「罷黜百家」就是指朝廷裡不供給百家的研究費,等於我們的中央研究院沒有百家的研究機構、只有儒家的研究機構,就是這個意思啦!並沒有說百家的人都抓起來,只是政府不提倡罷了。百家可以供給民眾去學習,你要學習可以,政府不禁止,但是政府不提倡,只是這個意思。為什麼政府不提倡?我們要想一想!是政府只提倡儒家,所以儒家才這麼樣的風光?還是本來儒家就值得提倡,這個因果關係要先弄清楚。不然,如果有一個人真的是信奉儒家,而排斥百家,在我們現在看起來,固然不是最好的表現,不過,有一點值得尊重的地方,就是至少他的頭腦裡面有縱貫的思考,只是執著了一點。那麼我們到底要怎麼做才合乎道?我們是不是可以從儒家來得到訊息?這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什麼意思?剛才說,假如你認識到儒家的根本特質、儒家為什麼會流傳,我們應該從它對於人性開發的這一點來思考,如果儒家對人性確實有他很根源的認識、很根源的提醒,你就不要去怪古人為什麼要把他尊崇為聖人。不要從外在的政治經濟社會的變化來討論,如果你真能瞭解所謂聖人之道,你一定要知道這個聖人之道在哪裡、聖人這個家有什麼特色。我們可以這樣說,聖人這個家—這一家,「儒家」這一家的特色是:沒有—它沒有特別的家。諸子百家都有它的家,儒家沒有它的家,沒有它的家不是什麼都不是,它反而什麼都是!他以天地為家、以人性為家。天地之道在哪裡,儒家就寄託在哪裡;人性的真實本性在哪裡,儒家就是在哪裡。所以道家好把握、道家好瞭解,因為道家就講他那一套,墨家好瞭解、陰陽家好瞭解、法家也好瞭解,其他家都好瞭解……只有儒家不好瞭解,因為儒家沒有一套,所以叫作「中庸」—因時置宜、因地置宜。儒家就是完滿,內聖外王全部都在,而全部都在也不是混亂的、不是氾濫的,他有一個根,根源在哪裡?根源於人性。所以他有本有源,可以分成各種的自由、可以涵蓋世間的學問。我常用一句話來說儒家的心量:凡是天下有理性的學問都是我要追求的;凡是人性所必須擁有的價值都是我要追求的,只不過有本有末、有內有外、有輕有重,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能夠瞭解儒家原來是這樣思考問題的。


你可以這樣說,原來天下只有一家:叫做「儒家」。而儒家的學問包含百家,任何一家只要你有一技之長、你開發的人性,儒家都給你承認,在你的範圍內給你承認,但是不容許你超越你的範圍。不管有沒有讀過論語,對儒家有多少瞭解,假如你現在的心態是人類生命本色所應該有的學問,你都要尊重、你都要去學習,而任何的學問你都能看到它在哪一個面向有所發展、他扮演到某個層次……面像是橫列的問題—他在東邊還是西邊;層次是高度的問題,它發展的高不高。你都一五一十地給予恰當的認識、給予恰當的安排,讓天下所有學問都各安其位、各正其性、各得其所,這樣子的心量就是儒家的心量。而這些學問都來自一個本源—人性,假如你的學問沒有連繫到某一個根源,你對這一門學問就不能有真正的瞭解,你的人生價值觀會混亂、你處理問題會沒有秩序,你的人生也沒有真正的穩定、沒有真正的成就……這就是儒家教導我們的,所以孔子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孔子說:「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固執、沒有主見,該怎麼講就怎麼講、該怎麼看就怎麼看。這是了不起的生命!


我們剛才說多元,說多元不只是橫列的,他有時候是縱貫的,而且不管橫列或縱貫,都根源於一—人性,所以這個一元包含了多元。只知道多元,往往不知道一元……儒家是有一、有多,這個「一」在裡面,「多」在外面;或,「一」在上面,「多」在下面。假如我們能夠這樣用這種心情來看人類的學問,就代表你有儒家的精神。這一種精神,在現代真的是蕩然無存,很少人有這種信仰。假如你沒有這種心量,就代表你對自己的生命沒有好好的負責任、你的心量不夠大。你的心量太小,你不讓人間有這麼多的學問、你不讓人性有這麼廣大的光輝……,氣量狹小的人叫做小人—所以,「小人」不一定是指做壞事的人,而是心量不能打開的人。


剛才說,你心量打開是喜悅的,你是對自己負責任的,那請問我們要做一個君子還是做一個小人呢?(好!要做一個君子。)做君子,就要打開這種心量。那麼,先秦的孔子、孟子再加上荀子,他們都有這種心量,「內聖外王」這是最簡單的講法。而儒家這種內聖外王,剛才講過,內聖是內斂的,外王就展開整個世界,所以是無窮無盡,而外王的學問有多少呢?你說先秦的時候,世界並沒有那麼多樣,所以儒家已經過時了……你又從表面上來看學問,你沒有從根源上來看學問!所謂「為有源頭活水來」,儒家有一個心性的、對內在光明的一種體證、或者是說一種嚮往,有這種態度、這種人生的理想,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這一個人的生命叫做活潑的生命—活潑潑的,這個活潑的生命他必定可以面對所有的問題、所有的時代,而有新的處理模式。這一顆心永遠在—這一顆光明的心永遠在。所以道理是可以不變的、而事情是可以多變的,所以有些人說讀兩千多年的論語孟子不知道有什麼用,這種人叫不會讀書,死於句下。事情過了,道理不一定過,人生是一樣的,只是事情不一樣,而你要知道,所有的人間事都是人性的表現,所有大家的學問都是人性的表現!只要合乎人性的表現,你都應該尊重、應該學習!


所以,不管先秦儒家開拓到哪裡,他只要把這個本源點明表示給我們,他就足以成為大教—永遠的教。所以,在中國歷史發展中,漢朝時傳進佛教,到了魏晉南北朝,佛教漸漸興盛……為什麼佛教會在中國興盛?這不只是歷史的經驗而已,我們必須探討人性的理由,甚麼意思?印度的學問傳到中國,這個學問是有價值的、合乎理性的,它是真理。而這一方面的真理,中國以前的人並沒有講,請問你怎麼辦?你是當時的人、你是當時的讀書人怎麼辦?告訴各位,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很簡單!論語第一章就夠用了!第一章的第一句話!所以,人只要把論語第一章、第一句話讀好,就永遠沒問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知道論語的第一章,這個國家沒問題!永遠的開放、永遠的創新……什麼是「學而時習之」?學,學甚麼?凡是人類理性的成就,都要學!所以孔子沒有說:『你只能學我、你只能拜我(孔子)為師……』孔子從不講這個話!孔子說:「見賢思齊。」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師。」學習的心態是我們人類自己內在本性之所要求的,因為他內在的本性是無限的光輝、他有無限的潛能,他要這樣過他的人生,才能滿足自己,才有悅樂可言。所以你去學,這是你的本性;你不想學,你就障礙了你自己。凡是接受儒家教導的人都好學,而這好學不是隨便學,有道理才學,沒道理不必學,甚至要轉換。


而佛教有沒有道理?我們中國人認為有道理,雖然他的道理跟我們儒家不一樣,但是他有道理我就要學。所以許多中國讀書人去學佛教、甚至對這個佛教很精深的了悟。反過來說,真正的對佛教有了悟的人,從來不批評儒教,現在有一些和尚在批評孔子,那是他們對不起他們自己的祖先、對不起釋迦摩尼佛,釋迦摩尼佛不會這個樣子!所以有些人說:「一切和尚都是釋迦摩尼佛的罪人。」大家不要以為我在罵別人:「一切秀才都是孔子的罪人」、「一切神父牧師都是耶穌的罪人」。因為你們不瞭解你們教主的心量和智慧有多麼廣大!所以,中國的學者,從小就讀儒家的書、兼讀道家的書,後來有機會又讀佛家的書,經過了五六百年,把佛教吸收進來……中國的學問本來是儒家為主、道家為輔,諸子百家在外圍,現在再加上一個佛家。佛家沒有把它擺在外圍、把它擺在核心,跟儒家道家並列為三家,所以一提到中國文化—儒釋道為主流。其他諸子百家(先秦諸子百家),不算在內,而印度的佛學卻把它算在內,這是什麼意思?這代表中華民族的理性、中華民族的大方,中華民族的心量和氣度,使它成為一個大的民族。所以,中國古人為我們打下這個江山,它用心靈的力量在保護著我們中華民族的子孫!你知道嗎?你有這個本事嗎?我們這個時代還能夠批評什麼呢?所以,只恨我們沒有看到學問……看到學問,我立刻就能夠評判它—這不是智慧!是智慧,不管他跟我們一樣不一樣,因為人性內涵無窮嘛!所以我要學。從此我們就可以看到中華民族的生命力,這個生命力誰給的?不是老子莊子給的,是孔子孟子給的!光這一點你就要敬佩聖人,沒有一個人叫你這樣學習的,沒有一個人叫你這樣開拓生命的。為什麼這樣開拓?因為人的本性就是要這樣開拓,你不要這樣開拓就是對不起你自己,對不起祖先、對不起民族、對不起天地,所以,儒家的心靈是通於自己的內心、通於一切百姓,乃至於通於千秋萬世的聖人、通於全世界、通於宇宙……所以宇宙之內的學問,都是你的學問;佛家當然是你的學問,中國人把它納為主流。了不起!


從此,中國文化就更加豐富,乃至於刺激、提醒了中國儒者,使他們也要來建構儒家的形而上學,儒家有形而上學,但是沒有講很多;道家一開口就講形而上學,道家、老子的書,一開頭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形而上;莊子的書一打開,就起飛飛到九萬裡上面去啦!儒家一開頭是什麼?「學而時習之」老掉牙了……怎麼改過遷善,這個是幼稚園的教導……告訴各位,孔子「下學而上達」,古人的註解:「下學」—學人事(人間的事);「上達」達天德啊!所以,不要小看儒家、不要認為儒家粗茶淡飯。下學而上達,其實,「下學」就是「上達」,粗茶淡飯就是天道,你能夠認識這樣你就知道儒家。不簡單!但是他畢竟沒有在理論上說明很多,而佛家說了非常非常多,所謂「一針法見」、所謂「真俗不二」、所謂「圓滿無盡」、所謂「圓融無礙」……,講了很多。那麼儒家有沒有這一套呢?中國儒者就想一想,不只想一想,他們就讀、用這種態度來讀經典。發現,耶,有啊!為什麼沒有啊、當然有啊,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而知天。」所以盡心知性而知天,孔子說過:「知我者,其天乎!」只有天知道我,這不是講他知道天嗎?可見,孔子是從仁德而知天、踐仁而知天,這叫實踐仁德而與天同在。這一種與天同在,仁德與天同在,在中庸裡表示很清楚,叫「天命之謂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為教」、「自誠明而自明誠,誠則明也,明則滅也。」不過,你說上面的「誠」下來開人間的「明」,誠則能明;還是從人間的明,你透徹道,通於上天的誠明。所以,誠則明也可以;明則誠也可以。明就是誠,誠就是明;天道就是仁道、仁道就是天道,這是中庸講的啊!易經說:「一陰一陽之謂道也。」又講「夫流行,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成六位以利天。」講萬物與天地、講天地人生…….耶,古人有啊!為什麼沒有?先前儒家為什麼沒有?有!有就可以說。有人就說什麼陰儒啊、陽儒,表面上儒家—骨子裡面都是佛家。這些人啊,不讀書亂講,為什麼講天道?為什麼講圓滿圓融就是佛家?難道儒家不願意嗎?難道孟子不願意嗎?孟子也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性。」「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道不可知,「不可知」是甚麼境界?不可知當然是「無」的境界嘛!也說是「空」的境界嘛!為什麼不能圓滿呢?所以,不是什麼陽儒而陰釋、不是表面儒骨子裡面佛。儒家就是儒家!要從內容上來看,看它屬於哪一家,而不是看他講些甚麼話;若從形式上來,形式就是:講俗又講真、真俗不二嘛!講世俗的道理、講真如的道理,兩面講,像這樣子,我們說有一種學問是兩面講,(這是講話的形式)—儒家本來偏向下學,上達比較少,那現在把上達講出來,「下學而上達」就兩面講了。你說兩面講的就是佛家?兩面講的就是道家、就是明儒……?講這種話的人,就是以形式來看學問而沒有以內容來看學問。那請問你,看一門學問是看它的形式、還是看它的內容?假如你知道了,你就不會這樣的糊塗。宋明儒者,是繼承先秦儒家繼續地往前發展,發展出形而上的理論,這是最大的成就!那麼,從這一個地方我們就可以看到儒家、道家或佛教對人性深刻的見解,他指出人類的實踐之道—到達一個高明的境界。


這是深遠的見解啊!順著這個見解,可以達到人性的開發,到達高明完滿的地步。這樣子就可以說他們就是一個教,而且是一個大教。有的「教」是以宗教方式表現,像基督教就完全以宗教方式表現;佛教,有的宗派以宗教方式表現、有的宗派不以宗教方式表現;道家跟儒家通通不以宗教的方式表現。但是我們千萬不要認為只有以宗教表現的才有教化功能、或是說他真正的高明……,你千萬不要這樣看,有些時候反而要反過來看:沒有宗教形式表現的,這才真的是大教。這樣你就可以漸漸知道儒家的本質啦!儒家的本質就是根於內在、從本心開發出去,面對所有理性的成就、面對人生的所有問題,給予恰當的安排、恰當的解決……,於是儒家就是一個永恆的學問、不死的學問。儒家是隨時要復新的、隨時要復活的!


在所謂的當代,「當代」就是我們這一輩子所能看到、或是所能比較聽到的(譬如說聽到我們的長輩說),大約從民國初年開始,叫作「當代」,當代我們又面對很大的人生問題,這個問題是甚麼呢?—中西文化,中國文化跟西洋學問衝突的問題。近一百年來我們遇到西方文化,西方文化跟中國文化一樣不一樣,但是我們馬上問:這個不一樣的文化,有沒有價值?有,我們立刻就知道有價值。不過很少人去問「有多少價值」這樣更深、更難的問題。現在我們先不討論有多少價值,我們先問:「有沒有價值?」有,有價值。請問我們如何面對一個有價值的學問?你說怎麼辦?(有人回答)不錯!古人已經替我們做一個模範示範,這個示範應該是全世界最偉大的示範!很少民族能夠像中華民族這樣把另外一個民族智慧吸收進來,而且吸收的非常深刻(吸收的廣度很廣、深度很深),而印度人修證悟道、中國人也可以修證悟道;印度人流傳佛經,中國也有他們的經典在流傳……我們翻譯的佛典最多,全世界最大的翻譯場就在中國!只要西方和尚把經典帶進來,我們就翻譯;翻的不夠的,我們自己還西方取經……完成了一大套的佛典,乃至於印度人不信佛教,中國人還一直信,信到現在兩千多年。印度人把經典丟掉了,現在還要從漢文倒翻回去,這叫錯過。偉大的中華民族啊!我們是這樣愛惜人類的智慧!


當代,我們遇到另一支有價值的學問,至於他是不是有智慧、是不是可以稱為智慧,我們先不管,至少是價值。對有價值學問應當怎麼辦?剛才說了,效法古人「學而時習之」—學!請問怎麼學?古人怎麼學佛教的?從心性學起。因為佛教大講心性,而中國古人,不管是儒家、道家,也都講心性,所以很方便的從心性學起。西方的學問,他們的心性在基督教,雖然心性講得不夠透徹,但是畢竟還關有關於心性。但是,現在我們所說的西方學問,而這一百年來我們所注重的西方學問,不是他們的宗教,乃是他們的科學、他們的知識、他們的哲學。這一些學問,西方人很少靈魂與心性,那麼你一個有智慧的中國人應該怎麼看西方的學問?其實,我們應該從人性的根源上來看西方的學問,看看西方學問是根於人性的哪一方面,問我們自己有沒有這一方面的根源?不用問,一定有。因為西方人是人,我們也是人,因此你不必緊張、害怕、恐懼,甚至是眼紅崇拜,你應該知道這出於「人性」,一個民族從來沒有從這一方面去開發人性,並不代表沒有這一方面的能力。但是,近百年來的中國人並沒有這樣想,近百年來的中國人被西方文化沖昏了頭了,他們認為第一點:西方文化有價值。這一點我們都承認,沒有人說西方文化沒價值,民主科學有價值、有很高的價值。第二點:五四時代那些人、民國初年那些人,他告訴我們,這個有價值的學問我們應該學。我們也承認有這樣子的學問我們應當學……但是,第三點他們說:西方文化跟中國文化是不同的,凡是不同的學問一定是衝突的、一定是水火不容、一定要你死我活,既然西方學問是有價值的、有很高價值的,我們要學西方文化,那就一定要打倒中國文化才能夠學!這是他們的結論。


各位,孔子這樣教你嗎?沒有!孟子這樣教你嗎?沒有!甚至老子莊子也沒有這樣教你啊!釋迦摩尼佛也沒有這樣教你!中華民族出了不肖子孫,怎麼會笨到這個地步?你去看看五四那些言論,我現在把它濃縮成這幾點:西方文化有價值我們該學、西方文化跟中國文化不一樣,這個都對。只有最後一點不對—凡是不一樣的學問一定不能並立,魚與熊掌不能兼得。那些五四時代的研究一直問我們百姓:你到底是要我們國家富強、還是要我們國家衰落?他就只有從富強衰落裡來講。那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我們要富強—要富強你就要打倒中國文化,因為中國的衰落都是中國文化造成的……各位,現在是反省的時代、大反省的時代,我們吃虧太久啦!中國人喪失了君子之風—學而時習之、見賢思齊的這種風範,所以,自從五四以後,中國人中了一種毒—很惡毒的心靈之毒,這一種毒就是:打倒!「打倒」兩個字。


 


五四時代最常用的兩個字就是「打倒」,現在你回想一下你所讀過五四時代的文章,一看就是「打倒、打倒」,首先用西方文化打倒中國文化,再用現在打倒傳統,然後用白話文打倒文言文……這樣打倒打倒的結果,讓中國人養成一種習慣:凡是跟我見解不同的,我都要打倒,我才能夠存在,所以中華民族就不是一個和平的民族,至少內部就不和平,內部就開始自己打倒自己。就從思想來,你的思想一直想到打倒,你對事件的看法一定是要打倒對方、我才能生存,尤其是達爾文物種進化論深深的影響中國—物競天則,適者生存。你不適合的就被打倒、被消滅,所以我要跟萬物競爭,然後老天就會讓我存在。


那麼凡是弱者都要打倒,這就是達爾文對於物種進化的理論,胡適之把它用來人間,用在民族、文化上,我們可以從一件事情看出胡適對於這種理論尊崇的程度,胡適之剛生出來的時候,他父親是秀才,給他一個好名字:胡洪騂—洪水的「洪」,洪者,大也,他的音通於紅色的「紅」;騂就是論語:「犛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豈捨諸?」的「騂」,孔子跟仲公說:「你就像一頭犛牛(犛牛就是黑牛,黑毛的一頭牛),牠生了一個小牛,竟然毛是紅色的(這種牛叫騂,紅色毛的牛叫騂),而且他的兩個角長得很端正,兩支角長得非常勻稱……這一種牛是高貴的,只有這一種牛才可以用來祭山川、祭天地,所以山川之神一定會有想要這一頭牛。」意思也就是說:一個有德有才者,一定會被重用!所以孔子對仲公說:「犛牛之子騂且角。」胡適之的父親是秀才,當然有學問,就把他孩子叫胡洪騂,這個名字有學問吧?有。


胡適之不知道長大到甚麼時候,讀到達爾文的理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要生存,所以我要「胡適」(隨便來),「胡適」就是要把人打倒的意思,整個胡適時代就是一個「打倒對方」的時代,打倒來、打倒去,把文化都打倒啦!首先用西方打倒中方,打倒自己民族的自信;第二用現代打倒傳統,使中國的傳統完全斷絕;第三更狠毒,用白話文教育打倒文言文教育,讓一個學語文的孩子只能學白話文,讓他一輩子都不能讀文言文。一時間不能夠把中國文化消滅,但是,讓一個孩子、讓一個民族的子孫永遠不能讀他祖先的書,久而久之必定把這一個文化消滅!經過將近一百年(民國八年五四運動,現在是九十七年剛好經過八十九年,將近一百年),我們的國民果真都不能讀經史史集啦!不能讀經史史集就代表你不可能瞭解中國文化、不可能瞭解中國人的智慧!你現在所瞭解的中國文化和中國智慧怎麼來的?聽人家說的!聽誰說的?大部份都聽五四時代以後的人說的!完了。所以,要毀滅一個民族,很重要的方式就是—讓他們離開他們的祖先。要離開祖先最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讓他們不會讀祖先的書、不瞭解祖先的智慧,讓們他阻絕,只能讀現代的文章、不能讀古代的文章……各位啊,我們推廣讀經意義深重啊!(鼓掌)


雖然我們學了西方的文化,但是這個打倒的習慣已經深種人心……你看現在不是這樣子嗎?我們中國近八十幾年來的浩劫厄運,他的根源在哪裡?你知道嗎?就在這兩個字:打倒。這個黨打倒那個黨,非把你看成敵人不可……到現在還在打倒!各位,如果你是一個讀書人、一個知識份子,如果你是一個好國民,你要端正你的心靈,不被這一種錯誤的風氣所影響。但是,請問哪一個人可以脫離這一種時代風氣?講到這裡,大家想我們要趕快脫離,那我請問你你能脫離嗎?你脫離了嗎?你憑甚麼脫離?假如沒有從心性的根源去找、找到你生命的源頭,你怎麼解消這種時代的毒素呢?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講一個學派,可以脫離這種時代風氣的打擊,備受打擊而屹立不搖,這個學派叫做「新儒家學派」。


在這個時候還提儒家,笑掉那些人的大牙,大家都不提儒家啦!提儒家就是保守、提儒家就是封建,提儒家就是迂腐!只有新儒家這一門,他說我就是儒家,儒家還沒有死掉、儒家從來不死;儒家只是隱藏、儒家不會死亡,這樣就活給你看!這叫做新的儒家、當代新儒家!那麼當代的新儒家秉承著儒家的精神—理性的精神,凡是有理性我就要尊重、哪裡有理性我就要學習,自古中國人發揮了相當高的理性、印度人發揮了相當高的理性,而印度的高度成就在佛教,佛教已經被中國所吸收。所以,整個東方文化,都在中國,叫做「儒釋道」三家。所有的中國人、所有中國的讀書人、所有中華民族的子孫,如果沒有深切瞭解儒釋道三家,就代表你放棄了傳統祖先的智慧,你自討苦吃、自討沒趣。而現在,政府利用他教育的力量讓你沒有能力去繼承這一種文化,所以這種政府不要也罷(鼓掌)!不一定是他們做官的人心腸壞,是他們沒有見識、沒有心胸、沒有眼光、沒有學問,不知道要把我們的國民帶到哪裡去!你要知道,人性是很難開發的,一個民族能夠開發這麼一點點,已經了不起啦,你懂嗎?何況是我們中國古人,把東方的文化聚合在一起融匯貫通,還傳給附近所有的民族國家,形成所謂的「東方文化」,其實就是「中國文化圈」,「中國文化圈」。其實就是儒家文化圈,因為儒家並沒有排斥道家、也沒有排斥佛家,儒家是要把他們安排的妥妥當當,讓人生好好的來運用他。現在我們遇到西方文化,真正的儒家本來很好做,就是你吸收他,怎麼吸收?我們要知道他根於人性,假如不根於人性就不值得吸收;既然根於人性,他就根於我們自己(中國)的人性,我們並不需要打倒自己以後才能夠吸收西方。能夠這樣看的人,就是儒家之徒。


當代新儒家有三個志願叫「三大志業」,他希望完成的學問完成的事業,有三大類:


第一大類,所謂【道統的繼承】:道統,甚麼叫道統?剛講的「儒釋道」三家,就叫道統,他們的傳統叫道統,為什麼他們的道合同?因為他根於人性;根於人性,所以流傳久遠,叫做「統」。所以,假如你想要成為一個儒家之徒,假如你要成為孔子之徒、聖人之徒,想要成為天地之子、想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首先請你繼承你的道統。因為這個道統並不是私人的造做,這些是通於天地宇宙之德的,你能不能體貼就要看你自己要努力啦!所以讀經是重要的,從經典中你可以繼承道統。


繼承道統之外,我們剛剛說的,所謂儒家是永遠開發的生命,當代新儒家有當代所要面對的問題、所要解決的問題,所以,面對西方文化,又開出兩大志業。


新儒家的第二大志業,就是【學統的開出】。學問就是「統續」,「學」專指學問,從邏輯數學開發出來的學問—所謂的自然科學。【學統的開出】:剛才說繼承,大家很容易瞭解,這個「開出」的開,不容易瞭解,甚麼是開?打開。他不是學習西方文化,這一種學習不是像五四時代那樣移植、照翻,然後把自己淹沒。西方有文化的表現、有理性的表現,他從邏輯數學表現出來,而邏輯數學也是人類的本性,中國人就有這個本性。既然我們有,我們就可以開出像西方文化一樣的科學!科學是沒有國界的,因為理性沒有國界。


你為什麼要那麼恐懼?新儒家不恐懼,新儒家知道我們可以有科學、而且我學習科學比西方要發明科學還容易,因為他們發明瞭,我們來學就快了。所以要學西方的科學是很容易的,而整個國家需要花那麼多的時間、精神、力氣來學科學,自從民國初年以來,我們的教育花了百分之八十的時間和力氣來學西方的科學……依照我們對人類理性的瞭解,學習西方科學沒有那麼困難!那麼,你說沒有那麼困難,為什麼我們花那麼多的力氣、學了這麼久還有沒有學到呢?我們還是「沒學成功」,我們「只學到仿冒」!你沒有真正科學精神。真正的科學成就是從科學精神來的,科學精神是人的人性!所以,中國人沒有學習到西方的科學精神,只學習到科學成就,這樣永遠不能成為科學國家。按照新儒家的理想,這是我們人性,我們從人性出發,那我們的科學就有根,有根學問就能發展、乃至於能夠超越。所以,不遵從、不用新儒家的精神來發揚科學,中華民族只能永遠跟著西方國家屁股後面跑。我們的孩子太辛苦了,我們的孩子學科學用太多力氣了!你為什麼不學學西方怎麼學科學的?西方人學科學是從遊戲開始,而且心態很健康,一個孩子學科學學得好很好、學不好也沒關係…… 這樣他們就成為科學國家!我們把它看得太嚴重了,科學學得好,我們很高興;學不好,我們很生氣。而我們「科學學得好」是什麼意思?他考試好!並不是說他很有研究精神。我們的科學教育,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走向正途。五四時代不是要「全盤西化」嗎?「全盤西化」的兩個主題不是科學與民主嗎?你不是一直推崇科學嗎?為什麼科學教育到現在還是走錯路呢?你學西方不就好了嗎?


我們的科學教育跟西方不同,人家西方人是引導你思考:你思考得好,很好;思考不好,明天再想、以後再想、於是一輩子都在想……有思考的能力跟興趣。我們中國人的科學教育不是叫你思考—叫你做題目,你題目會了就代表聰明、題目不會就要壓迫你!於是大家都不會思考了!你永遠不能成為科學國家,因為不通人性!你的科學是移植,移植的科學永遠沒有根!所以新儒家提倡:學統的開出。當然,不只是科學,包括哲學系統,因為西方的哲學也是用邏輯來發明、來建構的,這對於邏輯訓練的開發是很有意義的。所以我們應該學西方的哲學、西方的科學;用什麼方式?用邏輯的方式;邏輯在哪裡?在每一個人心裡。就好像印度人信佛,釋迦摩尼佛所說的人性在哪裡?在每一個眾生的心裡,這是完全一樣的。中國古人學佛學,從信念開始學習,但現在我們學科學學錯了,你只從表面學起!


新儒家說學統的開出,這個「開」字很重要。一般人都笑新儒家,說:「你怎麼開啊,人家科學是西方的。」科學怎麼是西方的?科學是人類共通的!所以,各位,你要有志氣!更要鼓勵我們的下一代有志氣。讀經的孩子,不只是讀經,若有聰明的天才,也要及早的讓他學,至少學會思考。他不一定要成數學家、不一定要研究科學,但他要會思考,因為思考就是科學的本性!這叫學統的開出。我們講話要有邏輯、思考要有邏輯,像我今天晚上的演講就帶有一點邏輯性,這就是我對中華民族的負責、我對自己的負責,不只是講一些天馬行空的事情,一步一步的分析,這個也是「學統的開出」。但是,學統的開出,不是拿西方的學問來淹沒中國學問,不是。中國學問還是中國學問,這一點我們以後一定要好好的分辨清楚,而且要融會貫通。中國學問的本質、西方學問的形式,西方學問的分析、說明—他能說明的地方,用清楚的話來說明,這是西方人的特長。但是,有些學問—智慧的學問、高度的學問、境界的學問是不能說明的,到了不能說明的地方你就不能再說明。所以,該說明就說明、不該說明就不要說明,這跟我們教讀經一樣—該怎麼教就怎麼教,他該瞭解就瞭解、不該瞭解就不要瞭解,這完全是合乎人性的。所以我推廣讀經,不只是讀經、讀經、讀經,就只知道讀經,它背後是有根據的,根據什麼?人性。


新儒家的第三志業就是【政統的完成】—政治統序、政治傳統。


中國的政治傳統,最早期理想化是禪讓政治;到了夏朝有所謂的堯舜禹,夏禹開始,本來是公天下,後來家天下,傳家、傳子;到周朝,貴族分工諸侯,就成了「貴族政治」。到了秦朝,才是所謂的「君主專制」,君主政治。自從秦朝設了君主之後,漢朝劉邦並沒有改回去,他做皇帝之後非常高興,所以漢朝以後,我們中國君主專制的政局就定了。雖然漢朝還有很多人在講禪讓—王莽就是講禪讓講出來的,可是王莽這個人不行,失敗了。從此中國就沒有「禪讓」這個政治,專就靠打天下,打完天下,天下就他的、這一家的。人家夏商周,這個商周(商湯周武),是革命來的,後面的人說是革命……其實不是革命,商湯周武革命,這個「革命」是「改革天命」,什麼叫做「天命」?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合乎人民內心,你就有天命。不合乎就沒有天命,所以變革天命叫革命,變革天命要順乎天、聽乎人!後來的革命都是打天下,不是革命!一直來打天下……天下大事,分久必分合久必分,就是因為打天下。打到最後,西方人已經出現民主政治了。


各位,我們現在的政治傳統,應該學習民主政治,假如人間還要有政治,民主政治是比較合理的一種政治,雖然它不是完美的,但是,人間沒有「完美的政治」,只有「比較合乎理想」的。所以,我們政統要完成,就是要完成民主建國、完成憲法,完成以憲法再來領導法律、制定法律,以保障全民都能夠自由平等,把人性好好的發揮,不再受政治的恐懼。這樣中國人才可以安居樂業、才可以發揮你的才華,要不然整個中國陷入在分久必分合久必分當中……尤其近百年來陷入內戰之中,這樣的人生是浪費的—內耗。所以,儒家有悲憫之情,悲憫民生是這樣的苦難,一定要提倡民主,這個民主不僅是民主的制度,還要有民主的內容、民主的修養。民主的修養就是每一個人都要當君子,要有良心!你內在有良心、外在有制度,這樣才能完成真正的民主。像我們現在的台灣,有民主制度卻沒有民主的內容,大家來耍民主,被欺騙、被愚弄,就是因為你沒有民主的品質。這就是新儒家所要完成的,這難道不是一種為天地立心、為生命的事業嗎?這不是為往聖繼絕學嗎?這叫作為萬世開太平!這叫新儒家的志業。希望大家都來學新儒家!謝謝各位!


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在家自學師親聯誼座談會通知

財團法人臺北市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


在家自學師親聯誼座談會通知


 


日期: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下午


時間:13:30~17:00


地點:華山書院  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99巷18號


主持人:蔡淑貴執行長


貴賓:大安、大謙、正倫、后謙、華山等讀經學園、書院師親及自學家長。


 


流程大綱:


時   間         主         題         主 講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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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45   報告會議主旨及介紹貴賓  
蔡執行長


 


13:45~15:20   自學相關資訊分享:     
貴賓&蔡執行長


                    讀經教育全程規劃


                    書院籌建近況


                    自學法規及申請書範本


                    面談審核注意事項    
 


 


15:20~15:40   甜蜜下午茶               同仁


 


15:40~16:50   全方位交流: Q & A     貴賓&蔡執行長


 


16:50~17:00   溫馨合影 & 賦歸          同仁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在家自學,我們在家裡上學!

孟母好不容易三遷到學校附近,讓孟子在耳濡目染下讀書,最後成為中國偉大的哲學家。在台灣,今年有六百一十六個小孩,被父母從學校裡拔出來,帶回家自行教育……

清晨三點的冬夜,台北市文山區的木新路上漆黑一片,多數人仍在睡夢中。有一戶人家的房間燈卻亮了,這是徐家兄弟的房間。兩人簡單漱洗,穿上外套,開始了一天的課程。 

徐淑航、徐淑鴻兩兄弟分別從國小四、五年級開始在家自學,現在已是國二、國三的學生。他們過著舊時代古人黎明即起的生活,家中沒有電視,每天晚上八點就寢,在凌晨三點起床,趁著早上記憶力好,複習功課到六點。七點半開始上「品德課」,一家人談論「怎樣的人格是良善的」、「一個人的學習態度該如何」、「學生該有的身分地位」。他們的老師是父親徐志田。 

台北內湖康寧國小附近社區內,這裡是花旗銀行資訊部副總裁吳建興的家。家裡七坪的大書房裡,是他一雙兒女的教室。他們通常會坐在各自書桌和電腦前,根據「媽媽老師」謝君苓排的一週進度表,以美式方式,自己管理學習時間。他們是最忙碌的自學小學生,與兩個國小、數個才藝班、共學團體、六個家庭、無限的網路世界互動,並且走遍南北台灣、每年飛往世界各地旅行一次,最遠曾到法國。 

台中SOGO百貨後面的中美街上,傳來《易經》乾卦的背誦聲:「飛龍在天,上治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李亮儒在五分鐘背完《易經》乾卦一千零五十五個字。他是書法家之子,從三歲半起,隨著父親李傳樑讀經,現在每天讀經四小時。雖然才十二歲,但他已能熟背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易經、老子等中國古籍,現在正在研習五經。讀經的李亮儒,問父親問題和一般小孩不太一樣,有一次他問道:「若爸爸你在華容道,會不會放走曹操?」 

清晨三點起床念書的徐家兄弟、花旗銀行副總裁之子吳家姊弟、每天抄論語的李亮儒,他們都是放棄接受「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選擇在家自學的孩子。 

教育新制:八年前,台灣開始實行,目前全台超過六百名在家自學者 

自從民國五十七年台灣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到學校受教不但是權利,也是義務。因此,很長一段時間,雖然有父母想在家自己教小孩,卻是不合法。於是,李曼麗等家長極力奔走,陳情書上寫著:「目前社會風氣敗壞,連帶校園風氣也是敗壞,已經嚴重影響到學齡兒童求學的環境。譬如,在小學裡充斥著電動玩具、金錢交易、暴力、勒索、結黨、炫耀、色情漫畫。我們極關心兒女成長是否健康正常,所以我們辭去工作,在家親自教養我們自v的兒女。」她們的陳情,換來台北市教育局在民國八十六年開放試辦在家自學。

民國八十八年,「國民教育法」鬆綁,允許在家自學。至今,估計全台有超過六百個在家自學的孩子。雖然這占所有學齡學生比率還不到一%,但每年申請在家自學的案件,成長率卻很可觀。根據非官方的「慕真在家教育協會」統計,在家自學從去年的四百三十六件,到今年達六百一十六件,成長率達四一%。


2005-12-12


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華山書院師資研習第202期成果表演 - 100年1月9日


華山書院師資研習第202期成果表演 - 100年1月9日

表演內容:

背誦 論語八佾第三(全),

   莊子逍遙遊(全),

   英文莎士比亞14行詩第47,48篇。

詳全文~
http://blog.xuite.net/arvin66/icsc/42094034


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華山書院師資研習第202期成果表演 - 100年1月9日

表演內容:


背誦 論語八佾第三(全),


   莊子逍遙遊(全),


   英文莎士比亞14行詩第47,48篇。









八佾第三



  1.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2.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論語講要

  3.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講要

  4.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講要

  5.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論語講要

  6.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論語講要

  7.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論語講要

  8.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論語講要

  9.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論語講要

  10.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論語講要

  11.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論語講要

  12.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講要

  13.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講要

  14.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講要

  15.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論語講要

  16.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論語講要

  17.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論語講要

  18.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論語講要

  19.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論語講要

  20.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講要

  21.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論語講要

  22.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論語講要

  23.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論語講要

  24. 儀封人請見。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論語講要

  25.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講要

  26.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莊子 逍遙遊第一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齊諧》者,志怪者也。諧之言曰:「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蒼蒼,其正色邪?其遠而無所至極邪?其視下也,亦若是則已矣。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風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翼也無力。故九萬里而風斯在下矣,而後乃之培風,背負青天而莫之夭閼者,而後乃今將圖南。


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而止),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適莽蒼者,三餐而反,腹猶果然;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之二蟲又何知!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以八千歲為秋(:此大年也)。而彭祖乃今以久特聞,眾人匹之,不亦悲乎!


湯之問棘也是已。窮髮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魚焉,其廣數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其名為鯤。有鳥焉,其名為鵬,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雲,摶扶搖羊角而上者九萬里,絕雲氣,負青天,然後圖南,且適南冥也。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適也?我騰躍而上,不過數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而彼且奚適也?」」此小大之辯也。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而宋榮子猶然笑之。且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彼其於世,未數數然也。雖然,猶有未樹也。夫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後反;彼於致福者,未數數然也。此雖免乎行,猶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故曰:至人旡己,神人旡功,聖人旡名。


堯讓天下於許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於光也,不亦難乎!時雨降矣,而猶浸灌,其於澤也,不亦勞乎!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猶尸之,吾自視缺然,請致天下。」


許由曰:「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猶代子,吾將為名乎?名者,實之賓也,吾將為賓乎?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歸休乎君!予旡所用天下為。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肩吾問於連叔曰:「吾聞言於接輿,大而旡當,往而不返。吾驚怖其言,猶河漢而旡極也;大有逕庭,不近人情焉。」


連叔曰:「其言謂何哉?」


曰:「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疪癘而年穀熟。吾以是狂而不信也。」


連叔曰:「然,瞽者旡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旡以與乎鐘鼓之聲。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是其言也,猶時汝也。之人也,之德也,將旁礡萬物以為一,世蘄乎亂,孰弊弊焉以天下為事!之人也,物莫之傷,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是其塵垢,將猶陶鑄堯舜者也,孰肯以物為事!」


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髮文身,無所用之。堯治天下之民,平海內之政,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窅然喪其天下焉。


惠子謂莊子曰:「魏王貽我以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以盛水漿,其堅不能自舉也。剖之以為瓢,則瓠落無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為其無用而掊之。」


莊子曰:「夫子固拙於用大矣,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絖,則所用之異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憂其瓠落無所容?則夫子猶有蓬之心也夫!」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


莊子曰:「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梁,不辟高下,中於機辟,死於岡罟。今夫斄牛,其大若垂天之雲,此能為大矣,而不能執鼠。今子有大樹,患其旡用,何不樹之於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不夭斤斧,物旡害者,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莎士比亞14行詩


SONNET 47 

Betwixt mine eye and heart a league is took, 
And each doth good turns now unto the other: 
When that mine eye is famish'd for a look, 
Or heart in love with sighs himself doth smother, 
With my love's picture then my eye doth feast 
And to the painted banquet bids my heart; 
Another time mine eye is my heart's guest 
And in his thoughts of love doth share a part: 
So, either by thy picture or my love, 
Thyself away art resent still with me; 
For thou not farther than my thoughts canst move, 
And I am still with them and they with thee; 
Or, if they sleep, thy picture in my sight 
Awakes my heart to heart's and eye's delight. 




SONNET 48


How careful was I when I took my way, 
Each trifle under truest bars to thrust,
That to my use it might unused stay
From hands of falsehood, in sure wards of trust!
But thou, to whom my jewels trifles are,
Most worthy comfort, now my greatest grief,
Thou best of dearest and mine only care,
Art left the prey of every vulgar thief.
Thee have I not lock'd up in any chest,
Save where thou art not, though I feel thou art,
Within the gentle closure of my breast,
From whence at pleasure thou mayst come and part;
And even thence thou wilt be stol'n, I fear
For truth proves thievish for a prize so dear.